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4 (1700-1725).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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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督工修葺。十年四月大雨,城崩幾半,知縣趙昕重修。

太倉州城池 ,元至正十七年,張士誠遣其將高智廣築,周一十四里五十步,高二丈,廣三丈。壕周一十五里一百七十步,深一丈五尺,廣一丈六尺。陸門七,曰大東朝陽、大南、大西、小西、大北、小北。舊有小東門,又名竹場門,今廢。水門四,曰大東、大西、小西朝陽,初築時有小北、大南二水門。今塞。門樓七座,敵臺二十四,窩鋪六十六,池周一十五里一百七十步,深一丈五尺,廣八丈六尺。

崇明縣城池 崇,凡五遷為「長沙新城。」 明萬曆十二年,知縣李大經遷築,周四里七分,高二丈,厚一丈。為門五:東曰樂平,西曰慶成,南曰迎薰,北曰拱辰,東南曰「朝陽。」 水門二:一在東南,一在西北。門樓四座。南門火災,缺。駐馬廳五,敵臺十一,窩鋪二十,垛一千七百六十。萬曆二十五年,知縣莊尚稷加高三尺。

皇清順治十一年,知縣陳慎于城壕鑿「梅花坑」十二。

年,副將李泌以垛多難守,每垛間塞其一。十四年,參將楊膺又命間塞其二。十六年,陳慎復同遊擊王龍修西北隅城十餘丈,城外壕闊十八步。十八年,總鎮張大治塞舊壕以築外城。土垣四圍六里,高二丈八尺,垣基闊二丈。鑿新壕于城外,闊二十餘步。又于東關之南設水竇以通洩,遂成金湯之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