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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三毫一絲七忽四微九纖一沙二塵七渺七漠。

《寔徵稅糧條編》:荒白并九釐地畝銀、八千一百九十一兩九錢三分五釐八毫五絲九忽三微四纖二沙二塵二渺九漠。

寔徵本色漕南米一千九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七合六勺。

原額人丁一萬二千三百八十七丁,於順治五年審增人丁四百六十六丁。原額新增共人丁一萬二千八百五十三丁。每丁一例徵銀二錢,共徵銀二千五百七十兩六錢。內除鄉紳、舉、貢、生員、吏、承等戶優免人丁五百丁,共免銀一百兩。於順治十五年四月內准部文,止免鄉紳、舉、貢、生員本身一丁寔免銀三十九兩。餘丁并吏承不免銀六十一兩、改解戶部

實在當差人丁一萬二千三百五十三丁,共銀二千四百七十兩六錢。

丁田共實徵夏稅秋糧地畝、《條編折色》銀一萬六百六十二兩五錢三分五釐八毫五絲九忽三微四纖二沙二塵二渺九漠。

夏稅本色銀四兩一錢六釐八毫九絲。

秋糧銀一萬六百五十八兩四錢二分八釐九毫六絲九忽三微四纖二沙二塵二渺九漠。外,商稅餘鈔抵解銀二百一十三兩四錢九分二釐六毫。

戶部本折銀一千七十四兩一錢七分五釐九毫一絲一忽八微二纖八沙六塵。

《禮部》折色銀六十四兩二錢五分。

兵部折色銀、一千七百五十一兩九錢七分九釐二毫一絲

工部折色銀五十二兩三錢二分三釐二毫。四部本折水腳等銀一百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二釐一毫四絲七忽一微五纖四沙八塵五渺八漠。

《輕賫》等銀二百二十七兩七錢四分八釐六毫九絲三忽八微。

本色蓆木板片等,銀二兩六錢九分一釐五毫一絲。

改解南省折色銀三百七十六兩九錢五分四釐四毫五絲九忽四微八纖。

驛站銀一千九百七十七兩七錢八分三釐二毫二絲八忽。

兵餉銀五百九十九兩一錢二分一毫四絲九忽四微三纖四沙七塵七渺一漠。

各衙門,銀一十九兩九錢九分四釐二毫四絲九忽九微八纖四沙。

《經費》銀一千三百四十九兩七錢二分。

存留支給銀二千五百八十五兩四錢九分九毫三忽六微六纖。

「《裁省》解部」 銀六百六十四兩八錢六分四釐七毫二絲六忽。

外優免丁糧二項解部銀七百九十三兩三錢五分七釐三毫一絲七忽四微九纖一沙二塵七渺七漠。

寔徵本色漕南孤貧米一千九百五十八石八斗九升七合六勺。

本色漕糧正耗米一千七百二十石六斗,本色「留充本省兵糧米」 一百二十三石九升七合六勺。

本色存留孤貧米一百一十五石二斗。

外,不在田畝人丁,派徵雜項出辦。

稅課局,額辦商稅銀八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六毫,又協濟昌平州銀四兩五錢,水腳銀四分五釐。此項「《原編》額辦商稅銀二百五十兩九錢九分二釐二毫」 ,內撥出銀八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六毫,又撥解昌平州銀四兩五錢,水腳銀四分五釐。以上二項,俱改解戶部。餘銀一百六十三兩四錢九分二釐六毫,抵「解倉木馬價」 本縣民牧馬草場田地五十二頃六十四畝二分五釐二毫一絲,共徵租銀二百一十六兩九錢三分三釐二毫九絲一忽。

工部項下漁戶出辦本折黃麻、白麻、魚線膠,共銀六十二兩五分一釐三毫七絲,遇閏加銀一兩七錢六分二釐三毫三絲一忽二微五纖。內本縣「自徵銀五兩三錢八分五釐五毫三絲一微七纖五沙,鋪墊銀五分三釐八毫五絲五忽三微一沙七塵五渺,遇閏加銀一錢五分四釐四毫三絲一忽三微六沙二塵」 五渺。外,江都、儀真、泰興、丹徒四縣協濟銀五十六兩五分一釐四毫六絲九忽八微二纖五沙,鋪墊銀五錢六分五毫一絲四忽六微九纖八沙二塵五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