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6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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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釐四絲五忽二微

婁縣米一千三百八十五石四斗七升三合一勺五抄六撮,折銀八百三十一兩二錢八分三釐八毫九絲三忽六微。

上海縣米一千九百四十六石七斗四升六合九勺五抄六撮,折銀一千一百六十八兩四分八釐一毫七絲三忽六微。

青浦縣米一千一百三十五石五斗七升二合八勺一抄八撮,折銀六百八十一兩三錢四分三釐六毫九絲八微。

外每正銀一兩,扛銀一釐五毫,解費銀二分,俱照數派徵。

此項《原編》米一萬五千石。每石折銀六錢,該銀九千兩。除班軍銀扣解充餉外,其運軍行、月二糧,本折均平,仍解揚州倉。

揚州府倉,扣給運軍行月糧一半,折色米銀三千三十六兩一錢八分八釐五毫六絲八忽七微一纖,解費扛銀六十四兩六錢三分三釐六絲四微二纖二沙六塵。

《原編》折色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二合六勺六抄四撮。每石折銀六錢。

華亭縣《原編》折銀七百一兩九錢九分五釐二毫七絲七忽四微,《增編》折銀九十一兩七錢五分六毫四絲二忽七纖。

婁縣原編折銀六百一十五兩五釐六毫五絲三忽二微,《增編》折銀八十兩三錢八分一釐一毫一絲五忽七微二纖。

上海縣《原編》折銀八百六十四兩一錢五分二釐七毫一絲三忽二微,《增編》折銀一百一十二兩九錢四分四釐五毫八絲三忽一微。

青浦縣原編折銀五百四兩七分五釐九毫五絲四忽六微,《增編》折銀六十五兩八錢八分三釐六毫二絲九忽四微二纖。

外每米折銀一兩,扛銀一釐五毫,解費銀二分,俱照數派徵。

揚州府倉改派給軍行月糧一半,本色米七千七百八十石九斗二合九抄四撮。

華亭縣二千三十四石一斗四升八合七勺八抄四撮八圭。

婁縣一千七百八十二石八斗一合七勺九抄二撮六圭。

上海縣二千五百四石二升七合九抄九撮七圭。

青浦縣一千四百六十石六斗四升四合四勺一抄六撮九圭。

以上揚倉本、折二項,《舊編》米折,除班軍米六千四十九石二斗三升四合六勺七抄二撮折銀解部外,該協濟米八千九百五十石七斗六升五合三勺二抄八撮,本折均平改派本色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二合六勺六抄四撮,折色米銀二千六百八十五兩二錢二分九釐五毫九絲八忽四微。康熙元年,總漕據揚州府申文,「每銀六錢向作折米二石給發」 ,遂准以松江折米銀數,每三錢該米一石,共增本色米三千三百五石五斗一升九合四勺三抄,折色米銀三百五十兩九錢五分八釐九毫七絲三微一纖。

金山衛「漕運」 淺船二十隻:

《原編》每隻五十二兩二錢三分六釐八毫三絲,共銀一千四十四兩七錢三分六釐六毫,分派五年編給。

每年實編《民七》料價銀二百八兩九錢四分七釐三毫二絲。

華亭縣五隻,五十二兩二錢三分六釐八毫三絲;

婁縣五隻,五十二兩二錢三分六釐八毫三絲;上海縣六隻,六十二兩六錢八分四釐一毫九絲六忽。

青浦縣四隻,四十一兩七錢八分九釐四毫六絲四忽;

松江所,漕運淺船二十七隻:

每編每隻五十二兩二錢三分六釐八毫三絲,共銀一千四百一十兩三錢九分四釐四毫一絲,分派五年編給。

每年實編《民七》料價銀二百八十二兩七分八釐八毫八絲二忽。

華亭縣七隻七十三兩一錢三分一釐五毫六絲二忽;

婁縣六隻六十二兩六錢八分四釐一毫九絲六忽;

上海縣九隻九十四兩二分六釐二毫九絲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