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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七百三十卷目錄

 鎮江府部彙考六

  鎮江府田賦考二

職方典第七百三十卷

鎮江府部彙考六

鎮江府田賦考二   通志縣志合載

丹陽縣

順治十五年《賦役全書》總額:田地、山、塘、蕩、灘、墾荒千墩田共一萬二千六百五十八頃七畝二分四釐六毫。

查《舊全書》,原額田地、山塘蕩灘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六頃九畝八分三毫。據縣冊,田地、山蕩一萬二千七百七十一頃四十畝三分四毫,內除勳莊田地一百四十頃八十畝二分三釐七毫,又公莊湖田萬頃洋墾荒等田四十六頃四十四畝一分七釐六毫,前撫院咨歸蘆政,又奉丈量,溢出田土七十三頃九十一畝三分五釐五毫,實該前數《驗派》內:

康熙元年、遷沙缺額一十二頃二畝四分二釐九毫。續奉

旨復業,見今招集開墾。

康熙五年《清各省之地等事案》內,丈減田地、千墩荒白田三十三頃五十二畝四分五釐六毫。又丈增田地、山、塘、蕩灘九十九頃七畝四分六釐九毫。以增抵減,實增田地、山、塘、蕩、灘六十五頃五十五畝一釐三毫。

康熙十六年,又《籌餉期於有濟》等事案內清出陞科并改科共增田地、山塘、荒田二百七頃一十七畝二分四釐,又應減改科原額田地、山塘、蕩灘共二百三頃九十九畝四分一毫,以增抵減,實增田地、山塘、荒田三頃一十七畝八分三釐九毫。

《二項全書》訂後,新增實增田六十八頃七十二畝八分五釐二毫。

實在田地、山塘、蕩灘、墾荒千墩共一萬二千七百二十六頃八十畝九釐八毫。

外,元符宮玉晨觀并民開告佃開墾九十三頃二十九畝三分二釐八毫,內奉文丈減改陞田地七頃四十二畝六分六釐四毫,又康熙十六年,奉文清查減改全科田地三十九頃九畝一分三釐二毫,又增改陞田地七頃四十八畝六分三釐,實在墾田五十四頃二十六畝一分六釐二毫。

又荒白田地八十四頃七十六畝六分六釐五毫。內奉文丈減田地二十五頃六十三畝九分九釐。又康熙十六年,奉文清查減改陞各則田一十六頃七十六畝七分八釐八毫。實在荒白田地四十二頃四十五畝六分三釐八毫。又甘露、金山等寺公莊學田納糧不當差田地六十二頃三十畝九釐三毫。又山塘六頃六十二畝八分九釐三毫,內奉文丈減改科田二畝二分九釐四毫,又丈增山塘三十九畝四釐二毫,實在田地六十二頃二十七畝七分九釐九毫,山塘七頃一畝九分三釐五毫,折田一頃四十畝三分八釐七毫。又康熙十六年,奉文清查,並無陞改,實在折實田六十三頃六十八畝一分八釐六毫。

三項不在《全書》數內。

康熙二十二年,《簡明賦役全書》合新舊增減墾荒等項,通共折實田地一萬九百四十五頃二十九畝五分六釐三毫。

科平米四升七合五勺七抄一撮。

原額全科

田地九千七百一十二頃五十九畝六分五釐五毫,該平米四萬六千二百三石七斗九升三合一勺。

又丈增田地五十一頃二十二畝九分九釐七毫,該增平米二百四十三石七斗六合一勺。又康熙十六年清出陞科、改科,共增田地一百五十一頃三十四畝二分四釐七毫,該增平米七百一十九石九斗五升一合二勺六抄四撮三粟七顆。

每畝科本色米三升五合一勺七抄七撮六圭八粟六顆七粒。

科漕贈五米一合五勺八抄六撮九圭六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