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9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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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兩四錢一分八釐八毫八絲七忽。又丈增銀二百九十一兩二錢五分七釐五毫五絲五忽七纖一沙三塵六埃七渺三漠。又審增人丁銀一百四十九兩八錢。

又「孤貧柴、布解費作正充餉」 銀二兩。

又陞增銀二百八十二兩九錢四分七釐九毫七絲二忽三微一纖一沙九塵三埃七渺三漠,實共存留地丁正銀四萬三千四百三十四兩二錢五分二釐七毫八絲八忽五微二纖零。外,該扛銀四十四兩一分七釐八毫八絲零。又丈增扛銀二錢九分五釐六毫七絲二忽八微八纖零。

又陞增扛銀一錢二分三絲二忽一微八纖零,該解費銀四百三十四兩六錢六分一釐四毫八絲六微五纖四沙八塵。

又審增人丁解費銀三錢一分六釐。

又丈增解費銀二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一微八纖一沙四塵三埃四渺。

又陞增解費銀三錢六分二釐七毫四絲零。遇閏加銀,除協濟驛站歸入起運充餉銀一百七十七兩二錢二分四釐五毫九絲五微外,實該銀一千四百八十一兩五錢一分八釐四毫四絲六忽六微。

又增編主簿。閏月俸工銀六兩九錢五分九釐五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