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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舊無水次,每歲轉輸,動經百人,費數十金。今建此倉,以便各衛官軍臨倉交兌,著為定制。常豐倉 ,在縣治東南三十步。宋紹興間知縣徐挺之建。明洪武七年知縣葛成重建,今廢。水次兌運倉 ,在寶應縣北,去治西北二百二十里。今廢。

預備倉 四處明洪武二十四年,知縣宋必進建 。東倉在縣治西十八步 ,西倉在縣治西十八里 ,南倉在縣西南四十里 ,北倉在縣北九十里。

涇河倉 在縣西北一百六十里。明景泰元年,知府丘陵以苦于轉輸,于山陽界涇水次建廠五座。萬曆四十二年改建于府城東倉基上。養濟院 在縣治東南半里。明洪武七年建。永樂四年知縣黃玨修。萬曆九年知縣楊瑞雲重修。

漏澤園 二處

清河縣治 。宋建于大清河口。元遷小清河西。泰定元年,因河決,縣尹耶律不花請遷於甘羅城。天曆元年,達魯花赤哈麻以「地僻水惡,居民稀少,再遷小清河之西北,即今縣治。至正年兵燬。明洪武三年,知縣孔克勳即舊基重建。正統元年,知縣李信圭增大之。弘治年,知縣朱海重建。明末為亂兵焚燬,知縣周必強」 復請遷治甘羅城,即《山清分府》為署。

皇清,知縣李用質仍即舊治修葺,歷續增建。康熙二

十二年,知縣馬元增造抱廈三間、六房十二間。二十七年,知縣管鉅增建退省堂三間,署內書房、寢室、庖廚等房共二十六間:正堂三間,抱廈三間、右庫一間、戒石亭一座;六房東西各五間;承發司三間、架閣庫三間、馬政科二間、鹽庫一間、二門三間;寅賓館三間、土地祠三間、養馬廐六間、監房七間,前門三間、譙樓一座毀于「倭廂房」 東西各六間,門樓二座,書房二間,寢室五間,後堂三間,知縣宅後亭三間,庖廚等房共六間。縣丞宅 在正堂西。

主簿宅 在正堂東

典史宅 在大門內西

察院 在縣治東百步。「明洪武三年建。正統八年重建。嘉靖四十三年重修。」

公館 在縣治西二里河南岸。明正德十一年,御史張仕隆委同知楊浩招撫逃民,建此。經畫措置,出自知府薛𨭉,東西列民居中立館。今久湮廢。

河務山清廳同知公署 在河南甘羅城內。後廳署移于郡城。本縣增設管河縣丞一員,即此為署。

陰陽學 在縣治南,明洪武十七年建,今廢。醫學 在縣治東,明洪武十七年建,今廢。惠民藥局 在醫學內,今廢。

僧會司 在興國教寺內。

道會司 道會一員

稅課司 在縣治南。明洪武五年創建。永樂年燬。署局事陰陽訓術薛岩重建。

馬頭巡檢司 在縣東馬頭鎮小清河口西。明洪武三年建。

新莊閘 在治內

通濟閘 在清河南口。本縣舊有洪澤磚閘三座,「八里莊」 磚閘三座,在運河內。新壩二座,在八里莊南。運河崩摧入淮,歲久淤塞。平江伯陳即八里莊故道疏濬,以通舟楫。官廳三間,廨舍一所,閘官一員。

中河閘 在治內

預備倉 四處明洪武二十五年建,東倉在吳城鄉朗石保內,西倉在吳城鄉安羊保內,南倉在移風鄉高秋保內,北倉在金城鄉魚溝保內,有「盈」 字廒三十間,在治東,洪武三年孔知縣修建。

水次便民倉 舊在河北岸,有海、沭、贛、安四處兌軍糧米,每歲自淮運至貯倉者,轉運南岸交兌,始入運河,耗費。明天順七年,知府楊㫤蓋倉于縣西水次曠地。今廢。

養濟院 在縣治東。明洪武七年創建,天順年修。弘治三年知縣嚴偉重建于後街,屋四十間。漏澤園 在縣治北。

安東縣治 即舊漣水州,在大城坊化龍橋西。明洪武元年開設,仍為州。三年改為縣。四年,知縣束贄重建,經今二百餘年。《縣志》廢逸無攷。正堂三間,戒石亭一座,後堂三間,耳房一間,儀門三間。六房東西共十二間,架閣庫三間,監房六間,譙樓一座。天啟二年,知縣劉君聘拆毀增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