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1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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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名橋,以金蘭著,廟以文孝食。」 故《隋書》亦云:其俗頗變,喪祭婚姻,率漸於禮。又有查胡王諸公化之,而茅茨陋巷,絃誦相聞,蔚然有文雅之風。故自宋雍熙至淳祐,登進士者百餘人,間有廷對第一,仕至樞府政地者。元世風俗頗尚浮靡,入自有明,漸摩政教,民復敦龐,士還淳厚。其擢登魁選,仕居臺省,無減於宋,而文雅之風幾或過焉

《泰俗》民樸而鮮儇巧,士重信義,斥浮薄,今漸以奢侈相尚,燕會服飾,比於三吳。

冠服 「三加」 ,雖為古禮,名族或間行之,而閭里竟莫之曉。平居巾幘,任意更製,危冠側注,淆然無辨。其服飾類以華靡相競,紅紫繽紛,殊覺不衷。雖貧窶少年,亦往往有曳羅綺者。較昔時以布袍純素為尚,但衣青藍二色之衣,豐樸懸殊矣。

婚姻 :始議婚,或姻戚作伐,或用媒妁。初聘定,次請期,次納采。女家亦有回贈于歸,妝奩豐儉,各稱其家。俱設宴延賓,迎送合巹。夕,花燭交輝,聚觀如堵。三日,拜見翁姑及家眾分大小。女家備儀物,名曰「做朝」 ;婿隨往,拜女之父母,遍及親族,名曰「回門。」

喪祭 。初喪,姻族聞訃偕至。殮畢,三日謁土地祠,七日謁城隍廟,卜筊,向隅而泣。事雖近俚,而號呼痛割之狀,恍如覿其顏面者。成服開喪禮,親知數人為司賓,以代迎送。其往弔者,列席留飲。逢七,多作佛事。當出煞日,空室徙避,亦有迎而禳祓者。弔客折楮儀,賻儀厚薄任力,喪家不無小補。及舉襄事,姻朋醵錢為飲,鼓樂雜沸,名曰《伴夜》。屆明執紼送郊,喪車結綵為蓋,凡芻靈等物,稱家而具。葬後領木主歸,設龕以祀。惟縉紳則有家廟所可取者,並無火化水葬一事,即至貧亦有抔土可封也。

燕會 賓禮,揖拜俱尚左。往時殽止數品,酒不過六七行,無論坐客充庭,俱以一杯傳送,僅將敬而已。今則觥籌無算,羅列盈前,且多用優伶卜夜為樂,而遂相沿成習矣。

元旦 ,合家拜慶,儀與他方同從。寅夜即起詣各廟,拜送香紙,道路絡繹不絕,姻族椒酒相邀。穀日 占雲氣陰晴,以定一歲豐歉。

元夕 張燈,自十三夜至十八夜止。架松棚,綴綵幔,懸燈其下,載酒相樂,花火熾焰。少年手持奇巧之燈,擊鼓鳴鐃,喧闐街市。十六夜,更闌人靜,女伴相攜出行,曰「走橋。」 有乞子者,取磚密藏以歸,又請紫姑卜女紅巧拙。

清明 祀先,展墓郊外,婺婦孤兒,悲啼遍野。其拜掃,率一家長幼咸往焉。

浴佛日 ,婦女有相約詣尼菴拜禮,及祈求子息還愿者。

「端午 解粽,泛雄黃、菖蒲,火酒,食臘味。」 男女佩丹符,繫五色絲於臂,簪花插艾,與他處大同小異。

七夕 穿針乞巧

中元日 ,盂蘭大赦,僧舍作會,遠近爭赴,人家皆祀先薦新。

中秋 ,作月餅相遺,設瓜果、豆角等物賞月。重陽 ,市中作糖糕,插綵旗以售。好事者登高酌酒,猶存落帽遺意。

十月朝 舉祀先禮,炊秥米合赤豆為飯。見西成事畢之徵。

冬至 前一日,各家俱祀神祀先,至正日罷市相賀。今不復行。

臘月八日 ,俗食「臘八粥」 ,合諸果品肉膾為之。二十四日 ,送竈神。除夕 前三、五日,姻戚彼此饋送。至日亦祀神祀先,並接竈,換桃符、貼春聯。合家圍爐守歲。爇松盆燒丹驅疫,火炮之聲不輟。

如皋縣

《泰州新志》:「如皋土膏沃而俗勤於稼穡,徵科易集,訟獄稀簡,在昔最為淳龐。自倭警以後,浸淫一變,富家巨族競以華侈相高,不逞者輒誘良家子,縱摴蒱六博,蕩其貲業,甚則為逋逃淵。藪邇雖稍懲艾,而餘風未殄。」

《縣志》:「皋瀕江控海,在昔民多樸野,不事商賈,其性馴柔,畏法而恥罪。東北之民,業魚鹽者過半。西南之俗,力耕稼以資生士,讀書循理,尊賢而尚齒,冠昏喪祭,禮尚儉約,有太古之風。明嘉靖以來,耳目漸蕩,獄訟繁興,盜賊時有。啟、禎間,知縣李衷純、吳弘功、高名衡名賢輩出,力挽頹風,今漸返於正。」

《婚姻 六禮》,謹守弗替,惟親迎之禮,或行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