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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督學」 項下學田,除本佃辦納錢糧外,仍每畝納租銀二錢。歷經學道提取賑濟等用。每年造入《循環簿》內。例換開銷

外縣

蕪湖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宋元符三年,知縣蔡觀建。明洪武中,知縣宋彬重修。後知縣周宗博、陳源、崔諭相繼葺治。萬曆中,知府林一材徙建他處。未幾,知府陳璧仍徙舊地。崇禎三年,知縣梁應材重修。

皇清順治四年暨十一年,知縣賈一奇黃裳重修葺。

湖南書院 在縣治南,踰河二里餘,南壇左。明隆慶間,府通判胡汝礪署縣事,偕知縣倪湯建。內祀新建伯王陽明,以王基、羅欽順配;又以鄉賢先達十二人陪祀,胡汝礪祔。

求仁書院 在縣治東南一里。明萬曆中,知縣廖同春建,今廢。

社學 三一在縣西新街,一在河南蔡廟巷,見存。一在縣東街,明嘉靖十年,知縣改為書院。學田 一明隆慶五年巡按御史劉世曾置買學田四十三畝六分二釐,坐落麻浦圩地方,每年租銀八兩九錢一分六釐一毫六絲。

一、明御史劉世曾批:「據本縣申詳,民人華堂獻入官學田三十畝,坐落成保圩地方,每年租銀五兩五錢四分三釐一毫九絲。」

一、明崇禎十二年,巡按御史陳起龍置買學田七畝六分,坐落馮村地方,每年租銀二兩六錢。以上撫院項下學田,除佃戶照例完糧外,各科不等,原係蕪湖縣按院項下學田,康熙二年歸併安徽撫院項下。其租銀,每歲終本縣儒學牒呈轉申安徽撫院,批給貧生支用。

繁昌縣儒學 在縣治西。宋慶曆間,建於舊縣內。元至元燬,明初重建。天順元年徙縣治,因徙之治東。成化間,知縣林域以地僻陋,乃遷今址。正德初,提學黎鳳、知縣俞應成新之。天啟、崇禎間,知縣劉孔源、馮洪孜相繼修治。不數年復圮。

皇清順治十一年,知縣張𣚴重修。康熙七年,知縣吳

升東復葺治之

叢文書院 在縣治北門,今廢。

同仁書院 去今縣治四十里。明萬曆二十五年建。

龍門書院 ,在南關外。原姚宸中屋,在三山鎮。宸中令光澤訛傳卒於官,姪某拆建今地。宸中歸鳴之公署,縣事張異卿捐金予宸中,以本屋改為書院,顏曰「龍門。」

綠泉館 在縣東。原為士人課業之所,今廢。社學 在縣治前偏右各鄉俱有。

學田 一原置一十八畝,在三十五都灌沉湖地方。每年實租銀四兩二錢。

一、原置一十二畝八分三釐,在十一、二都老壩沖地方,實租銀五兩二錢。

一、新置一十六畝三分,在二十五都岳山廠,實租銀四兩九錢五分。

一、新置一十畝,在十五都鴉峰垾地方,實租銀三兩六錢。

一、新置六畝三分,在十八都舊牌坊地方,實租銀三兩四錢七分。原係按院項下,康熙二年歸併安徽撫院項下,聽候支給。

一、原置五十一畝二分,在十八都隱靜寺地方。每年除編銀外,實完租銀一十二兩九錢二分一釐,聽候督學支給。

太平府戶口考        通志

府總

原額「人丁」 五萬五百九十九丁。

順治十四年,審增「實在人丁」 五萬二千三百九十二丁。

康熙元年審,增實在人丁五萬四千五百二丁。六年審,增實在人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五丁。十一年審,增實在人丁五萬六千六百五十一丁。

十六年,審增「實在人丁」 五萬七千四百八十一丁。

二十二年,審增實在人丁五萬八千二十八丁,內除優免人丁一千二百六丁,實在當差人丁五萬六千八百二十二丁。

額外歸併省衛原額黃快併下則官舍等丁共二百一十一丁五分,內除屯丁領佃納糧不納丁銀,共丁四丁。

二十二年,實在屯丁二百七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