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石七斗七升二合。南區共三十七坵,計田六十四畝七分五釐九毫七絲,計租一百二十九石五斗一升九合四勺。
總鋪 在縣治東南十餘步。
七里鋪 在縣南十里
柳山鋪 在縣北十里
槁口鋪 在縣北二十里。
三溪鋪 在縣北三十里。
榔村鋪 在縣北四十里。
子嶺鋪 在縣東十里
石嶺鋪 在縣東二十里。以上二鋪,順治十年,知縣周一熊因途遙難遞,詳院捐俸增建。橋坑鋪 在縣東三十里。以上共鋪,司兵三十三名。
南陵縣
設馬四十匹,草料銀一千一百五十二兩。馬夫三十二名,除另給捐置馬田租稻外,工食銀二百三十兩四錢。
差夫三十名,除另給捐置馬田租稻外,工食銀二百一十六兩。
《廩糧》買馬鞍轡銀七百五十五兩,扣存帶閏銀五十三兩二錢八分。
歲支銀共二千四百一十六兩六錢八分。腰站設馬四十匹,草料銀一千一百五十二兩。馬夫三十二名,除另給捐置買馬田租稻外,工食銀二百三十四兩四錢。
差夫三十名,除另給捐置馬田租稻外,工食銀二百一十六兩。
《廩糧》買馬鞍轡等銀七百六十五兩,扣存帶閏銀五十三兩二錢八分。
歲支銀共二千四百一十六兩六錢八分。按《縣志》,新置馬田共七百七十九畝九分九釐六毫。城內田一百九十七畝二釐六毫;城外田五百八十二畝九分七釐。
按:「本縣差馬原八十九匹,每匹草料工食銀十八兩。復因南陵距青陽遙遠,中途建立公館,添馬二十三匹,添夫六十名,作為腰站。」 順治七年,操撫李目擊里役幫貼,深為病民,痛行裁革,止選留壯馬三十五匹,除兵部勘合火牌外,概不准應。又將南陵減下底馬變價,並六、七兩年存剩夫馬銀兩,置買養馬官田七百七十九畝零,歲收租稻一千五百五十九石零,作支給夫馬工食。又于選留馬內撥馬十匹在公館應差,每匹歲給草料銀三十六兩。議一馬一夫共設夫三十五名,每名歲給工食銀二十兩,官徵官應,糧里藉以休息。續因兩站差繁馬窄,操撫李派撥宣城縣馬十匹協濟南陵。九年,續奉文加添馬至六十五匹,每匹日給草料銀五分,加稻三升。又陸續加添馬夫至五十二名,每名月給工食銀六錢,加稻八斗,議為十馬八夫,互相喂養。旋復奉文「宣城不協濟馬,每年協濟銀六百兩。」 又奉文「差馬料稻不敷,每日改給銀九分。」 隨又因陵當衝繁,差馬接替不敷,奉文又加添驛馬十匹,共增至七十五匹。內撥馬三十五匹,公館應差。又加添馬夫八名,共增至六十名。每名每月又加稻二斗。內撥夫二十八名,公館喂養。自十一年八月始,永著「為令。」
總鋪 在縣治東。前為大門,中為郵亭。後廳三間,左右廂房各一間,久廢。庚寅年,署縣事通判馬逢皋清出重建。
石家會鋪 ,蒲橋鋪 ,清弋江鋪 ,俱在縣東。
牛角灣鋪 、鵝嶺鋪 、牌頭鋪。
孔鎮鋪 ,楊干鋪 ,劉店鋪。
趙沖鋪 俱在縣南
城垾塘鋪 、分界山鋪 ,俱在縣東。《南箭》塘鋪 ,在縣北。
縣治旁三鋪 ,知縣沈堯中添設。以上共鋪司兵七十五名。
寧國府兵制考 通志
本府
寧國營 參將一員,駐劄寧國府。順治四年,改宣州衛為寧國營,設副將。十年,改今制。中軍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三員。馬戰兵三十八名,步戰兵一百一十一名,守兵三百六十五名,戰馬三十八匹;官自備馬二十匹。
宣城縣
水陽巡檢司 巡檢一員,司吏一人,弓兵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