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5 (1700-1725).djvu/103

此页尚未校对

苦群蛙亂聽,投硯止之,蛙遂寂。翌日池水成墨色,迄 今名「墨池。」

米芾知無為軍,每雨暘致禱,設宴席於城隍祠,東向 坐神像側,舉酒獻酬,往往獲應。得新茶果,輒以餽神, 令典客聲喏傳言以致之,間有得緡錢於香案側,若 神勞之者。嘗晨興呼譙門鼓吏曰:「夜來三更不聞鼓 聲。吏言有巨白蛇纏繞其鼓,故不敢近。」米頷叱吏去, 不復問故。郡人疑其蟒精,至今傳之。

包侍郎令儀,孝肅公父也。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 賊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 吾子孫也。」刊石立於堂東壁,以詔後世。

《宋史宗室列傳》:善俊知廬州,會歲旱,江、浙饑,民麇至。 善俊括境內官田均給之,貸牛、種、僦屋以居,死者為 給槥,人至如歸。州城舊毀於兵,善俊葺完之,因言:「異 時恃焦湖以通饋餫,今既堙涸,宜募鄉兵保孤、姥二 山,治屋以儲粟。敵或敗盟,則吾城守有餘,餉道無乏 矣。」又增築學舍,新包拯祠,春秋祀之,人感其化。累遷 龍圖閣直學士,再知廬州。首言「和好不可恃,當高城 浚池以為備。」復芍陂、七門堰,農政用修。免責屬邑坊 場、河渡羡錢,百姓德之。

《金安節傳》:安節侍講給事中楊存中議省江淮州縣, 安節言:「廬之合肥,和之濡須,昔人控扼孔道。魏明帝 云:『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析山,賊來輒破於 三城之下。孫權築濡須塢,魏軍累次不克。守將如甘 寧等常以寡制眾。蓋形勢之地,攻守百倍,豈有昔人 得之成功,今日有之,而反棄之耶?且濡須、巢湖之水, 上接店步,下接江口,可通漕舟,乞擇將經理』。」《存中議》 遂格。

《合肥縣志》:「榷茶之制,擇要會之地為榷貨務六。廬州 官自為場,置吏總之,謂之山場;採茶之民,謂之園戶。 歲課作茶輸租,餘則官悉市之。其售於官者,皆先受 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又民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 折稅。按《夢溪筆談》載:「壽州麻埠場買茶三十三萬一 千八百三十三斤,賣錢三萬四千八百一十一貫三」 百五十;霍山場買茶五十三萬二千三百九斤,賣錢 三萬五千五百九十五貫四百八十九;開順場買茶 二十六萬九千七十七斤,賣錢一萬七千一百三十 貫;廬州王同場,買茶二十九萬七千三百二十八斤, 賣錢一萬四千三百五十七貫六百四十二麻埠今廬州地 薛季宣,永嘉人。宰相虞允文令行淮西,收流民以實 邊。季宣為表廢田,相原隰,復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 二莊於黃州故治東,且以戶授屋,以丁授田,頒牛及 田器、穀種各有差,廩其家,至秋乃止,凡為戶六百八 十有五,分處合肥、黃州間,並邊歸正者振業之。季宣 謂人曰:「吾非為今日利也。」合肥之坪邊有警,因以斷 柵江,保巢湖。黃州地直蔡衝,諸莊輯,則西道有屏蔽 矣。及入見,言曰:「日城淮郡,以臣所見,合肥板幹方立, 中使督視,卒卒成之。臣行過郡,一夕風雨,墮樓五堵。 溧陽南壁闕,而居巢庳陋如故,乃聞有靡錢鉅萬而 成城四十餘丈者,陛下安取此?」

葉衡官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里,衡奏「募 民以耕,歲可得穀數十萬蠲。租稅二三年後,阡陌成 傲,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遷知廬州,未行,除樞密 都承旨。

《無為州志》:「開城三年,無為軍白礬出處,設官典領,有 鑊戶鬻造入官市散賣,每斤價六十錢,綠礬七十錢。 天聖以來,置務鬻礬,後聽民自鬻,官置場售之。皇祐 以後,歲售緡錢三萬三千一百。治平中,發運使領之。 元豐元年,定鬻礬州郡,無為軍歲課一百五十萬斤, 用本錢萬八千緡。」

咸淳七年,發穀賑無為諸州饑。

合肥郡治前有四豐碑,屹然有樓基在焉。上云「唐《崔 相國德政碑》,李華文,張從申書,天寶中所立也。」詞翰 俱妙,後為武帥郭振者取以砌城矣,大為悵然。悍卒 無知,亦何足責?付之一歎。

《無為州志》:產礬之所在腹裏者六,河南省廬州其一 也。成宗時,中書省臣同河南平章孛羅歡等言:「無為 礬課,初歲入為鈔止一百六錠,續增至二千四百錠, 大率斂富民,剋吏俸,停竈戶工本以足之。宜減其數。」 帝命遣人覈實。

《合肥縣志》:「至順元年,中書省臣言,至元間,廬州等路 有未附籍千四百三十六戶,世祖以其歲賦賜怵兀 兒,請以還賜怵兀兒之子燕鐵木兒。從之。」

元統元年,撥廬州、饒州牧地一百頃,賜宣讓王貼木 兒不花。

元統二年,以集慶、廬州禿禿哈民戶賜伯顏,仍於句 容縣設長官所領之。

廬州人。潘純嘗著《袞卦》以諷切當世,其辭曰:「袞亨,可 小事,亦可大事。」《彖》曰:「袞,亨,天地袞而四時行,日月袞 而晝夜明,上下袞而萬事成。」袞之時義大矣哉!《象》曰: 地上有木,袞。君子以容身固位。初六,袞出門無咎。《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