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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縣儒學 舊在縣南。宋崇寧間,縣尹王俞卜地於縣治之東創建。至明正德七年,學使黃如金因學基湫隘,乃卜地於白雲庵,遷建。廟制年久俱頹。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修葺。

來安縣儒學 在縣治之東南。建自宋崇寧間,至明洪武十四年重建。成化、弘治間,皆相繼修葺。

景濂書院 :在南門外,冏卿周海門承「濂洛之統」 ,創建。

滁州戶口考         通志

州總

原額人丁四萬七千七百一十二丁,內除《編審》開除故絕逃亡人丁外,見在人丁四萬一千九百七十三丁五分。

順治十四年,實在人丁四萬一千九百七十三丁五分。

康熙元年審,增實在人丁四萬二千四丁五分。康熙六年,實在人丁四萬二千四丁五分。康熙十一年審,增實在人丁四萬二千二十四丁五分。

康熙十六年,實在人丁四萬二千二十四丁五分。

康熙二十二年,實在人丁四萬二千二十四丁五分。內除優免人丁九百五十七丁,實在當差人丁四萬一千六十七丁五分。

鹽鈔、六千六百七十八口

額外歸併省衛原額黃快竄併上中下三則等丁共二萬九千三百八十二丁,內除屯丁領佃納糧不納丁銀併題豁逃亡各丁共一萬三千二百五十五丁。

康熙二十二年,實在屯丁一萬六千一百二十七丁。

以上實在當差人丁,併歸併省衛屯丁共五萬七千一百九十四丁五分。

本州

《人丁》一萬一千八百九十一丁五分,每丁科銀四錢九分二釐零。又歸併省衛屯丁七千七百二十七丁:黃丁每丁科銀三錢、協濟銀五分;快丁每丁科銀三錢、協濟銀五分;竄丁每丁科銀三錢,無協濟。上則官舍閒丁,每丁科銀五錢;中則官舍閒丁,每丁科銀三錢;下則官舍閒丁,每丁科銀二錢;人丁每丁科銀二錢六分。

全椒縣

《人丁》一萬九千九百一十八丁,每丁科銀二錢七分。鹽鈔六千六百七十八口,每口科銀七釐四毫零。又歸併省衛屯丁四千三百九十八丁,快丁、竄丁併上中、下三則閒丁,俱照滁州「歸衛」 科徵。《聽繼丁》每丁科銀三錢、協濟銀五分。來安縣

《人丁》九千二百五十八丁,每丁科銀二錢九分四釐一毫零。又歸併省衛屯丁四千二丁,黃快丁、竄丁無協濟併上中、下三則閒丁人丁,俱照滁州歸衛科徵。又竄丁每丁科銀三錢一分五釐。

滁州田賦考         通志

州屬總

原額田地、山塘共五千九百二十八頃二十二畝二釐七毫二絲。馬田一百七十一頃,畝桑絲一千六百六十三兩六錢。又陞科田七十一畝三分三釐六毫。又查滁州山塘折實成田,計折去田二百七十八頃四十五畝一分五釐八毫二絲。

順治十四年,實在成熟并陞科折實田五千六百五十頃四十八畝二分五毫。馬田一百七十一頃,畝《桑絲》一千六百六十三兩六錢。又清出溢額陞科折實田三頃二十二畝三分六釐三毫三絲

康熙十七年,實在成熟并溢額陞科折實田五千六百五十三頃七十畝五分六釐八毫三絲。馬田一百七十一頃,畝桑絲一千六百六十三兩六錢。又開墾陞科田一頃三十七畝六分。康熙二十二年,實在成熟并溢額陞科折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