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7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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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站夫馬工料、廩給等款,共實徵銀一十八萬二百八十五兩二分五釐三毫八絲二忽五微二纖。遇閏年分,加銀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九兩七錢八分二釐三毫。查前項銀兩俱係額編驛站,支給夫馬、鋪兵等役之數,先因兵餉浩繁,暫議裁減。除已奉復還外,餘銀相應仍存原額,以俟復還本款支給。

起解本色漕糧正米四十九萬四千二百六十四石二斗三升九合二勺九抄。

副米、二十六萬一千九百六十石四升六合八勺五抄四撮四圭

《腳耗米》四萬二千五百一十八石一斗六升六合二勺二撮二圭八粟八粒。

本省兵糧米一十二萬五千九百七十二石七斗七升三勺六抄七撮三圭五粟。

又寧都縣運贑兵糧四分,腳米三百六十六石七斗二升六合二勺四抄。

官徵官解漕兵二糧耗費銀四萬五百六十七兩九錢七分六釐一毫一絲七忽六纖。查前項耗費銀兩,原係附載《額編》,徵給解官收,為雇募夫船搬運交納、修倉等項支用之數。先因兵餉浩繁,兵糧耗費,暫議半裁充餉;今仍存原額,以俟復還本款支給。

《耗費》米一萬七千一百四十三石二斗一升五合六勺七抄

江西驛遞考         通志

通省驛總

驛站項下,除順治十四年并康熙八年裁減,及減汰浮糧及改歸存留外,通省各州縣,共走遞人夫四千二百四十四名半,馬一千三百八十四匹半。又各驛驛水旱夫并代馬人夫三百四十一名半,馬六十二匹。

通省座馬共紅船三百六十三隻;省次南浦所馬紅船二百三十五隻,南昌府紅座船四十六隻,南安府紅船二十二隻,贑州府船六十隻,原編《驛站》各款,共銀一十八萬二百八十五兩二分五釐三毫八絲二忽五微二纖。內已復存設銀一十四萬四千二百二十八兩二分三毫六忽一纖六沙。見候復還補額三萬六千五十七兩五釐七絲六忽五微四沙。

江西兵制考按營制分列各府總部止載衛制 通志

「舊設江西都指揮使司,明初建,隸中軍都督府,以都指揮使、同知、僉事各一人領之。其幕,經歷司、斷事司、司獄司。其轄衛四,曰南昌衛,曰九江衛,曰贑州衛,曰袁州衛。千戶所十二,曰饒州所,曰撫州所,曰建昌所,曰廣信所,曰鉛山所,曰吉安所,曰安福所,曰永新所,曰南安所,曰會昌所,曰信豐所,曰龍泉所,屯田五千」 九百四十六頃六十八畝三分七釐,屯地五百七十四頃三十畝

皇清各衛所世襲土弁全裁,屯田地俱歸併各州縣。

管理

欽定「江西都司使」掌印都司一員。

南昌衛前幫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南昌衛後幫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九江衛前幫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九江衛後幫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袁州衛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贑州衛領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饒州所領運千總二員。

廣信所領運千總二員

鉛山所領運千總二員

撫州所領運千總二員

建昌所領運千總二員

吉安所領運千總二員

安福所領運千總二員

永新所、領運千總二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