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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神祠有寅賓館,又以庫獄重務,特設內庫、外庫。獄則別。輕、重二監,皆以磚石包砌,縣治經理於是周密矣。大門之外,左有旌善亭以紀民善,右有申明亭以紀民惡。皆老人勸化風俗、分理詞訟之所,故俗稱「老人廳」 ,而坊鄉亦各建二亭焉。

皇清康熙七年,邑令苗蕃修葺門垣,規模宏廠。

縣丞署 在正堂左

典史署 在正堂右

察院 舊在南街,即舊景德寺遺址。弘治十五年,知府舒崑山建。中為正堂,後穿堂、聯退堂,夾以寢室,設吏牘房於寢室側。正堂前為露臺,為儀門,為大門,至庖湢之所亦備。門之外,左右各為候館。嘉靖二十八年,以城外飛火盡燬,知府陳公陞重建。四十年,知縣甘繼忠闢縣倉隙地,建書屋於左側。萬曆五年,僉事葉九金改為「分巡湖東道」 ,而以故道易之。

布政分司署 在糧𡱈之左。弘治五年,工部郎中臧麟隘其制,乃於正堂後增穿堂,築甬道,設儀門、大門。正德九年火,知府韓轍重建。嘉靖十六年,知府王度即其左小學而改建焉。四十年乃復其舊。萬曆六年,知縣范淶改於北街,即清華道院故址。分巡湖東道,「初在邑西隅,宋為提刑分司,元為廉訪分司,壬辰火,明」 初復建。洪武八年改為饒信,撫建分司。二十五年,知府邵惠重建。弘治五年併為益王府,乃改建於北隅府學之左。七年,知府孫偉以其地卑隘弗稱,復徙於南隅,即治平寺之故址也。中為正堂,後為穿堂、聯退堂,夾以寢室,設吏牘房於其側。正堂前為露臺,為儀門,為大門。嘉靖十六年,知府王度改為「道一書院」 ,而以北隅之布政司改建之。四十年,寇亂,議以僉事坐鎮茲土,復遷於新布政司,即小學故宇也。以其地猶隘,復撤本府隙地,增其廨舍。萬曆五年,僉事葉九金改南街察院為之,又即察院左側書室增造房屋,為書廨外縣

新城縣治 。宋紹興八年分縣建,治於黎川鎮,歷明皆仍故址。洪武初,知縣沙良佐重建,中為正堂,架閣庫附焉,後為穿堂、聯退堂。堂之後為知縣廨廨,有濯纓池。堂之前兩序為六房,中甬道建戒石亭,設儀門。門西為監房,設大門,重以譙樓。成化間,知縣呂讚修治之。弘治間,知縣段敏新作譙樓。

縣丞署 在正堂左

典史署 :在儀門之右。

布政分司署 在縣治南。明正統間建。

湖東道署 :在縣治南。明洪武八年,知縣駱載德建。

府館 在縣治南

陰陽學 附「城隍廟。」

醫學 附:「藥𡱈僧會司 在淨居寺。」

道會司 在鶴仙觀

便民倉 在北門外,正德五年建。

大有倉 在縣治之東。宋紹興九年,知縣趙公輔建,即「宋都倉。」

常平倉 元末燬於寇。明洪武元年,改為「大有倉」 ,知縣沙良佐修葺。

南豐縣治 。明洪武二年,改州為縣,制度因之。中為正堂,後為退堂,架閣庫附退堂東。正堂前兩序為六房,中為儀門,外東偏為監房,又外設鼓樓。知縣廨在退堂後,吏舍在堂西南,皆知縣屠懋、縣丞李潤、吳文仲相繼葺建。按舊《志》,在文教里之西。唐開元中,縣宰游茂洪徙於嘉禾驛。開成二年,縣宰賈諭徙於西里坊。至元十三年,火,復建。十九年,陞縣為州。知州郝天祐、楊郁後先增建。元末火,其址即今重刱所也。

縣丞署 在正堂東

典史署 在儀門左

布政分司 在縣治北。成化丙申,知縣方顯建。湖東道 在縣治內。明洪武初,知縣程瑞遷建府館 在縣治。

《陰陽學 》附:《藥局》

醫學 附:「藥𡱈僧會司 在保福寺。」

道會司 在靈都宮

豐儲倉 正德間火於寇,其基併入於學。便民倉 在縣南儒學之東。弘治三年,知縣黃燮修。正德間火於寇,其基併入於學。

廣昌縣,治 。宋。紹興八年,始析南豐為廣昌縣,攝縣事。南豐丞,宋權署事於順化壇知縣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