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3 (1700-1725).djvu/115

此页尚未校对

河鼓,不指牽牛也。《史紀正義》註,原自明白可考。《左傳》云:「歲在星紀」 ,星紀在丑,斗牛之次。昭公三十二年夏,吳伐越。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 註云:「此年歲在星紀,吳越之分也。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吳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斗十二度至須女七度為星紀。吳越二國,雖同占星紀,而度數則異。當時歲星必歷斗,至牛,去吳地如越境,故史墨有「《越為得歲》,吳先用兵」 之論。田叔禾云:「歲星時在牽牛。」

《史記》云:「斗,江、湖。牽牛、婺女。揚州南斗,為吳越之分野。」 又《爾雅》云:「須女謂之婺女。」 《正義》云:「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南斗、牽牛、須女,皆為星紀,於辰在丑,越之分野。而斗牛為吳之分野。魯昭公十年春正月,有星出於婺女,鄭裨竈以為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吾是以譏之。」 度其度數,當在須女八度,入元枵之次,故云告邑姜也,與星紀不相及矣。《漢書》:「婺女,粵也」 ,又為齊,與《左傳》意同。

《漢書》云:「斗,吳分也,又為粵,吳地」 ,斗分野也。今之會稽、九江、丹陽、豫章、廬江、廣陵、六合、臨淮郡,盡吳分也。粵地,牽牛之分野也。今之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南海、日南,皆越分也。按:上七郡,今之兩廣也。孟堅引甌越、南越為徵,是矣。而始以勾踐稱王,與闔閭戰云云,則又屬會稽郡事,豈舒文掞藻有不暇擇耶?

《後漢書》云:「牽牛主吳越。」 又云:「南斗為吳。」 又云:「斗為貴相。」 又云:「斗為貴將。」 按《史記》「南斗為天廟。」 又云:「斗江湖。」 其占不及郡國也。《漢書》:「斗,吳分也,又為粵。」 則占郡國以之矣。至范蔚宗則曰:「南斗為吳,為貴相,為貴將。占國者什九,占人者什一。」 其說與前小異。晉時斗牛之間,紫氣朗盛,雷煥曰:「此劍氣也。」 果於豐城得之。則似豐城以東為斗,豐城以西為牛。而王子安作賦於豫章,謂「星分翌軫」 ,當置斗牛於何地耶?

《晉書》云:「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 按前漢,斗三十六度。靈帝時,會稽東部尉劉洪始悟四分於天疏闊,皆斗分太多故也。減去斗分,作《乾象曆》。魏黃初中,太史丞韓翊以《乾象》減斗分太過,又為少增,作《黃初曆》。晉人斟酌,於《黃初》《乾象》定為二十六度。唐《開元游儀》二十六度,去極百六十度。宋景祐測驗,度中,距魁第四星,去極百二十二度。《晉書黃廙傳》:「壬申七月,四星聚於牽牛,為元帝中興之祥。」 則晉時江南地屬牽牛。《隋書》云「斗二十六度。」 按漢、晉、隋斗二十六度同。然漢靈帝時,會稽東部尉劉洪減斗分,則後漢斗分非二十六度矣。至宋查漢和帝《永元同儀》,斗二十四度四分度之一,劉洪猶為太多,則減之「過甚。」 誠如《翊言》。

《唐天文志》云:「星紀得雲漢下流,百川歸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流,涉江淮,為吳越,窮南紀之曲,東南負海為星紀。」 按一行之說,其言星紀太闊,與班孟堅同,錄之以備觀覽。又曰:「南斗、牽牛星紀也。」 按漢、晉、隋星紀皆兼斗、牛、女三星,此遺婺女,與前異。又《咸淳志》云:「班固取《三統志》十二次配十二野。」 其說雖詳,然未及度數。至魏陳卓取費直等說,然後分畫起某度至某度。及唐一行兩戒之說,分南北河及吳越間,以雲漢紀之,則其術詳矣。然晉、唐二史所指吳越度數,亦有少異,蓋乾象推遷,前後有差殊耳。此說得之。《宋史》云:「兩浙路當天文南斗、須女之分。」 按隋取南斗牽牛退須女,此又取須女退牽牛,與前異。《元史》云。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吳越星紀之次。

《明一統志》云:「自斗三度至女一度,屬吳越分揚州。」 按《明清類天文分野》云:「杭州府牛、女分野。」 而古天官家州郡躔次載吳越揚州為斗、牽牛、須女,會稽郡實牛一度,與《一統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