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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令康萬有重構,即其內書樓舊址新之,曰「吏隱齋。」 清白堂之東有耳房庫,西有滴翠亭。正堂之左為幕廳,為架閣庫。正堂之右為龍亭庫。戒石亭在堂之南。東西廊為承發鋪,長及六房。

皇清康熙六年,知縣劉宗向葺,又東西二面為「吏舍。」

前為儀門,門左為親賢堂,右為蕭、曹二公祠,俱圮。又左為土地祠,右為內監。儀門之前為譙樓,亦知縣劉宗向葺。左、右為「旌善」 、「申明」 二亭,今廢。典史署 在正堂左。康熙二年,典史張毓秀以廳久廢,即於其宅改廳焉。

布政分司 在縣東二百步。明正統五年,令段愈隆建,今廢。

按察分司 在縣東五十餘步。明洪武二年,令李質建。萬曆四十一年,令康萬有重建。

府館 在縣東三十餘步。明正統九年,令李一寧建。

陰陽學 ,「在厲壇左。」

醫學 在縣西百步許

惠民藥局 在縣西,宋令章伯奮建,今廢。僧會司 舊在慈濟院,後改「治平寺。」

道會司 在真慶觀

預備倉 距縣半里許,名西預備倉。按《縣志》:「舊在縣西百步許。明洪武十九年,知縣鄧周南建,後廢。正統五年,知縣鄧愈隆增設為四倉:一為今倉,一在七都潘口,一在八都湍口,一在九都頰口。景泰五年,又建河橋、百丈,三倉俱廢,今倉獨存。萬曆十七年,令周洛都省倉夫役銀,建廒二座,分十二棧,每都一棧,以貯本」 都稻穀,空二棧以便倒盤,中設川堂,省搭蓬廠,至今利之。存留倉 在縣東二十步,明初建,久廢。

常平倉 一在河橋,一在百丈,明景泰中建。社倉 明萬曆二十年令周洛都建,今廢。養濟院 在縣西里許。本宋開禧間令伯奮建。明嘉靖二十年知縣馬逢伯重建。中為「恤孤亭」 ,東西列屋十二楹。

皇清康熙十年,知縣劉宗向復葺之。

漏澤園 在縣西一里上灘園。按《成化志》,「宋置官地」 ,一在縣西鳳凰嶺下。一在縣東,接官亭內,知縣劉洛都奉文價買民徐中和山地八分。一在縣西下灘園戴家業。一在縣東接官亭外,耆民潘夙業。又萬曆三年,帥文捐縣北破塌塢地三畝,為義塚。

皇清康熙十一年,奉文置買《廣孝阡》,知縣周頌孫捐。

俸買紫口村地;戴某捐龜山後山一畝。許廷綬捐黃頭塢殿灣腳坡地五分。俱申報旌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