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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同,并祀土地,亦歲終報享之意。祀竈數日前,丐者貌竈公、竈母,裝鍾馗,仗劍作擒鬼狀,鳴鑼跳躍,求乞財物,蓋亦古逐疫之意。自此饋歲盤盒酒,擔羊腔,充斥道路。僧道作交年疏、仙朮湯以送檀越。醫家亦饋屠蘇袋、《同心結》及諸品香劑,于常所往來者。其改歲品物,牲酒、神馬、香燭、花果、爆杖之類,貧富各經營預辦,而街坊鼓吹之聲,鏗鍧相和。具羊豕酒果或三牲,報祀城隍百神,懸祖先遺像,朝夕奉祀,以申哀慕。換桃符、門神春帖,并粘「鍾馗《合家歡樂圖》」 于門戶房壁間。若列肆,兼貼青龍利市。富家則張燈陳鼓,男女各新製衣服珠翠,以相炫燿焉。

除夕,炳燭炷香于各神前,焚楮幣以送舊祀門。祀祖先畢,架松柴于門外焚之,高與簷齊,火光燭天,名曰「松棚。」 已而,張燈熾炭,男女同堂,少長合坐,謂之「分歲。」 古有達曙之飲,謂之「守歲」 ;今止夜分而罷。是夜,路無行人,鉦鼓、爆竹之聲,合城震動不絕。

《錢塘縣志》按:《餘縣志》風俗相同者不悉載。《張霸傳》:「郡中爭厲志節,習經者以千數,道路但聞頌聲。」

左思《吳都賦》:「士有陷堅之銳,俗有節摡之風。」

《仁和縣志》

《宋·地理志》:「其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進取,善于為賈。」

歐陽修《有美堂記》:「習俗工巧,邑屋華麗,蓋十餘萬家。」 《表忠觀記》:「吳越地方千里,帶甲百萬,鑄山煮海,犀牙珠玉之富,甲於天下,然終不失臣節,貢獻相望於道。民老死不識兵革,四時,嬉遊歌舞,至今不衰。」

《成化志》:「士志詩書,敦孝悌而恥浮名,仕者貴清慎而賤矯激,細民服勤所業而事居積,就實還淳雅非舊俗矣。」

《仁邑》近時士大夫多廉靜自愛,謙恭接物,無利己以害民,自高以卑人,故侵漁兼并之患,未嘗有之。亦無車輿僕從,炫熿道上,令人不可嚮邇者間或蹈此,即清議隨其後矣。此士大夫最為近古,而非他郡旁邑之所及也。

近日縉紳先生尤能以古道自處,雖離蔬釋簥,而論交不忘貧賤。甚至傾身延攬,折節下士,孜孜汲引,不令人知。至「事關地方利害之大者,或昌言讜論,或潛移默化,人蒙其庇而莫知其所以然者」 ,斯又功德之最也。

往年,營兵恣橫攘奪,及于販豎樵採,入乎深山;窮民困苦,無所控告。近荷各憲嚴加禁戢,其風頓止。民間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歲時伏臘,猶得烹羔勞酒,以相往還;桑麻無恙,雞犬依然。予雖不敏,奉行德意,未敢怠忘也。

「用兵之地,俘掠子女,王謝子弟,尹姞大家,亦不得免焉。間或尋蹤而至,訪知某營而財殫力痡,惟有望營門而飲泣耳。此間善士,輸財效力,使得子負其母,夫率其妻,生出營門,重相保抱。至於嚴寒積雪,短布單衣不能至骭者,製氈絮襦褲以全活之。嬰兒棄於道路者,建屋擇人以收卹之,死無以為葬者,給棺以斂」 之,更為置監田,設監粥,以待繫囚之餓者。「吉人為善,惟日不足」 ,殆謂是歟。

仁邑士予,循循有禮,粥粥無能;人矜名節,家飭廉隅,鍵戶下帷,惟知讀書稽古。此皆昔人《詩》《書》之澤,賢父兄教誨不倦之力也。若夫抗糧武斷,則亦此邑之所絕無而僅有者焉。

繇縉紳以至孝廉,繇孝廉以至衿士,轉相屬也。以至齊民,皆各有等,固不可以貴凌賤,大加小。往時矯枉過正,違道于譽,而奸民里猾,動相挾持,使紳士側足禁聲,畏罪不暇,反致賤凌貴,小加大,此風又曷可長歟?

婚喪非禮也,而未成服之三日成婚,尤非。夫未成服者,孝子不忍死其親,且時促不暇成服,非謂成服而後為喪,三日之內,尚可即吉也。今《律》但禁服中之婚者,謂死後服先,必無婚理,故不云爾,豈許之乎?

杭俗多從苟簡,習而行之,悖理甚矣。邇來遵奉

《上諭》「《十六條》:每月朔,有司各朝服集士民於明倫堂。」

開講,從此比戶咸知孝悌,守禮畏法,其風遂息。《記》曰:「喪禮,與其禮有餘而哀不足,毋寧禮不足而哀有餘也。」 人子不幸而當大故,擗踊號哭,思慕悲哀而已。舉殯之晨,往而不返者,親也。而乃陳優于庭,驩譁雜坐,不知有子卯在堂者。徹座日,自今朝夕不復設奠矣。几筵杯棬,無有存者,其為痛心更倍。而亦復聲伎入奏,滿堂笑樂,亦獨何歟?悖理傷道,莫此為甚,惟讀書守禮者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