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6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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瘁黃落,涼颸吹我袂,白雲映我壑,湛湛兮,泠泠兮,涴 炎區之坌濁。吾嘉所不足者,崇岡複嶺,為屏為環,為 髻為索,而茵墟耨甸,溝塍綺錯綿聯,農稼綢繆井落, 誠樂郊之腴隩,而都會之疆郭也。縱眸四眺,萬里寥 廓,秋宇鏡澄,江天漠漠,元氣淋漓,布濩揮霍。獨惜陸 相之忠猷,䲭夷之早見。其人一遊而九京莫作,碣石 扶桑,咫尺非迢。貫齒椎紒,達于崇朝。南北兩戒,此為 中條。神洲有九,表裡弗淆。窪者窞藪,突者嶕嶢,如蟻 斯垤,如鳥斯巢。俯視吾生,蠛蠓鷦鷯。緬憶千古,無論 大荒之年,結繩之代。自羲皇以降,草昧文明,市朝屢 改,淵實丘墟,滄成桑殆。金人夜移,銅駝昕壞。歲序荏 苒,曾不我待;《籛鏗》《李聃》,今焉誰在?惟是令名,昭垂千 載。腐鼠自矜,咄吁其怪!予也幾絳縣之甲子,襲甪里 之巾帶。久委順乎天倪,徜徉于事外。嬰險難其若夷, 被菜色而常泰。既浮榮之靡加,奚長生之足覬。

《論城守書》
沈懋孝

「今城堞樓櫓之事,足守禦稱備矣,而城上燈燭,似未 甚善。倭若塹而窺城,常以夜燈燭者,兵家之日月也。 弟頃過雲間大母氏,彼太守方君之法,其略可採,故 與足下議之。我湖城守燈燭出居民,一堞一燈,一夕 五燭。城十丈,燈三而燭十五;城千丈,燈三百而燭千 五百;城周九千丈,夕夕計之,不勝筭也。雨而懸之竿」 則燭滅,風而懸之竿,則燈焚。城頭明,城足晦,倭之潛 行附城者,我不能瞭視。倭若舉矢射燈則燈落,射人 則人一一在燈光中,倘城門以儆,《急下鍵膏》之路 絕矣,非可常之筭也。且彼販夫隻丁,何能夕夕辦燈 燭如令乎?是以疑之,殆不可久。方君之法,「令冶人鎔 鐵皮為方斗,如炙硯狀,絡以鐵線長丈許,柴松實其 間,灌之以瀝脂,懸堞上下版而墜之城腰間,風雨則 脂柴愈烈,雨不滅,風不搖,下可照十丈外,上不見堞 上人,晦冥之中,我可瞭遠射賊,賊不能見而射我終 夕,可不更燭,而燭猶有缺壞。時柴與脂可久儲,不壞 而燈可照二十丈許,比於燭之光省十倍,焰過之,一 月之省可數十萬錢。」其法易行,宜可聞之官。翼日者 與兄共奏記言其事。

《儲糈記》
李陳玉

武塘居三吳之僻,其民無魚鹽商賈之利,所事耕織, 亦無蠶桑畜牧之饒。其圩田當嘉秀下流,即不幸而 有水澇之愆,有告飢云爾。且當七邑之中,賦獨重,役 獨繁。余初至庭下,訟者百人三之一,鳩形鵠面,鶉衣 縷縷,問之,皆往時北運斗級,不終歲而家已破,廚無 煙也,心甚惻之。已而循行城郭,或間晨起,燈光猶在 市壁,見諸老婦,亦多稚子,紗未成布,攜來市易,急事 在眉,愁事在色,則竊歎此土之民,謀生亦蹙已。蓋四 方徒知嘉邑不貧,而不知舒徐容與,止此衣冠之族, 城郭之間,其餘畽叟鷗民,固可長太息耳。且夫事之 可畏者,其民易動而多甚貧也。仁者周物,智者慮微。 年可凶,民不可凶;國雖貧,法不可貧。「故積儲者,治之 大命也。無事可以養民力,有事可以安民心。民力養, 不但可以行仁,且可以教仁;民心安,不但可以弭亂, 且可以禦亂。故自《王制》通三十年外,孰有善於常平 社倉者哉?第古人以餘為積,今人以積為餘,時會使 然,機權相乘,不可廢也。」陳玉素餐,自愧養民無術,念 茲嗷嗷,誰實司牧,而忍莫之求乎?今二麥不登,三旬 淋雨,價翔鬧市,煙絕寒村。淮南之波日警,江東之雲 易興,此亦仁人智士端居深念時矣。故自令始捐俸 為倡,一令不能濟十人,而十人可以及百,百人可以 及千,層推迭轉,億萬何窮。但使有心人,皆權其聚少 成多之策。推陳聚新之方,固當聽之賢士大夫,而不 當問之官也。問之官,則胥吏得以操縱乾沒,雖有良 法,不十年而必敗。惟一聽之賢士大夫,則法之所窮, 意復通之;意之所窮,法復生焉。此余所謂鄉約社倉, 相待而舉也。固深有望於仁人智士代為修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