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8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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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釐

原額塘六十七頃七十四畝六分二釐,順治十八年遷去無徵。

漲墾民田四頃十五畝八釐九毫。實在界內見徵。

民塗田四頃四十二畝三分九釐一毫,順治十八年,棄置無徵。

竈塗田六頃八十九畝一分五釐七毫,順治十八年,棄置無徵。

則地四頃五十畝六分二釐四毫,實在界內見徵。

山塘四頃一十三畝一分三釐三毫,順治十八年棄置無徵,實在山塘一十二畝二分五釐三毫。

民田: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六分三釐,科米三合六勺五抄。康熙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五分四釐一毫五絲四忽,科米一升二合三勺零。

塗田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四分七釐三毫,科米三合七勺。康熙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四分八釐,科米一升二勺零。

寺田: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一錢一分三釐四毫,科米二升一合三勺。康熙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九分七釐六毫零,科米三升七合六抄零。

地: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二分五釐,科麥二勺五抄。康熙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二分一釐,科麥三合七勺。

山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二釐八毫。塘順治十一年,奉文每畝科銀二釐六毫。人丁順治十一年,奉文每丁科銀一錢四分,科米一升九勺。

竈丁:順治十一年,奉文每丁科銀二分八釐五毫,科米一升九勺。

婦女順治十一年,每口科銀一分四釐五毫,科米一升九勺。

太平縣

順治三年,官民田地山塘五千七十五頃八十三畝五分九釐九毫六絲有奇。台、松二衛原歸本縣屯田三十八頃七十九畝二分九釐四毫,內台屯三十八頃五畝五分四毫,松屯七十三畝七分九釐,松門衛續併本縣屯田二十三頃二十二畝一分五釐,海門衛歸併本縣徵收屯田九頃四十二畝二分。

順治十八年,詔令沿海居民「於界內按插棄置界外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九十三頃八十六畝三分七釐六毫有奇。實徵官民田地、山塘三千三百一十一頃有奇,免徵松門衛屯田七頃一十二畝五分有奇。留存松門衛屯田一十六頃九畝六分五釐。免徵海門衛屯田六畝一分。留存海門衛屯田九頃二十六畝」 零。

康熙十一年,免徵官民田地五百二十一頃有奇,松門衛屯田一頃五十九畝九分五釐,海門衛屯田一頃三十八畝一釐,除荒實徵官民田地山塘二千七百九十頃八十八畝九分二釐有奇,民人帶種台、松二衛屯田三十八頃七十九畝二分五釐,「本縣帶徵松門衛屯田一十四頃四十九畝七分,本縣帶徵海門衛屯田」 七頃九十七畝九分九釐。

順治三年,歲徵官民田地山塘總額銀二萬五千四百六十九兩三錢四分一釐六毫二絲三忽有奇,米六千八百九石四斗四升三合二勺有奇。邑民帶種台、松二衛屯額銀五百四十四兩六錢四分六釐三毫,奉裁歸縣帶徵松、海二衛屯額:松門銀六百二十二兩三錢九分二釐,海門銀二百四十五兩三錢九分三釐五毫,民壯丁徭銀一千八百五十三兩三錢七分九釐,婦女食鹽課銀三百一十兩七分。

順治十八年,捍界減徵,內田地、山塘無徵銀一萬六百一十九兩八錢八分五釐一毫八絲七忽有奇,無徵米一千一百七十一石八斗八升九合一勺。松門衛軍、屯無徵銀一百八十六兩八錢六分八釐七絲有奇,海門衛軍、屯無徵銀一兩四錢四分四釐,丁徭食鹽課無徵銀一千三十四兩一釐五毫。外,賦塗地稅無徵銀五兩六錢七分三釐五毫。

加徵顏料、蠟茶折色銀一十八兩四錢八分八釐五毫八絲四忽。

康熙六年,蠲免邊海瘠苦屯額、《邊海荒棄外賦》,內松門衛減徵銀一百九十四兩五錢八分六釐一毫,海門衛減徵銀一百一十五兩六錢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