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3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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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正德十六年,以學宮湫隘,遷北隅皇華山之麓,即今天心寺故址。嘉靖十八年重修,歲久浸圮,後復建正殿,東西兩廡,前戟門。門西土地祠,中泮池,東祭器庫。又前櫺星門。萬曆三十五年增飾,并週垣於左。崇禎十六年又闢學前,基址弘敞,與學宮稱。」

皇清順治三年,移櫺星門「改濬頖池,甃石橋,建屏牆。」

規制如昔。中軍馬鑣各助貲有差;規畫經營,則典史曾士達也。

學田 :本學原充學田,租九十九石五桶,領給佃種。每冬徵租銀一十九兩九錢,係本縣追征支銷。

本府知府邵廉,發銀一百兩買田二頃,共租六十一石,給帖佃種。年徵銀共十二兩二錢,係學收內抽納糧外,餘給貧生。

本縣知縣楊鶚置民田二百七十六桶正,遞年徵田租銀充入文昌樓春秋致祭等用。

本縣知縣丁辛置民田六十一石五桶,除納糧差外,盡以給賑貧生。

本縣知縣李葆貞置民田一百一十七石,除納糧外,餘賑濟貧生。

一房一直,坐北隅三賢祠左邊,原賃銀一兩二錢。後以回祿再構,賃租減其半,充正堂公用。本縣知縣劉明孝置民屋二直,遞年徵屋租銀二兩正,充祭尊經閣、文昌帝君等用。

政和縣儒學 「舊在縣西。宋紹興二十年,縣令趙伯杲遷於東。明洪武七年,捐貲重建明倫堂兩齋。十七年,建光霽亭於明倫堂之後。二十四年,建庫廚、宰牲房。三十五年,謀拓舊址,重建齋堂。永樂元年,改光霽亭為先賢祠。景泰四年,重建齋廡。天順二年,復建堂齋。七年,重建殿廡於明倫堂之南。成化七年,建尊經閣」 於明倫堂之北。十三年,建戟門、學門。弘治四年,重建大成殿及兩廡、學門。正德六年,建養賢堂於明倫堂後殿,廡、堂齋俱加修飾。嘉靖九年,以按察分司作明倫堂,其後殿廡移東北而拓新之。萬曆八年,改今所。九年,建文昌閣於明倫堂之後。二十七年,因櫺星門歲久木朽,復重新之。

星溪書院 在縣治之南正拜山下。宋政和間縣尉朱松建。元至正間,邑人因為祠,祀松及其子熹。後燬於兵。明成化十四年,復建於舊址,建閣於其後,扁曰「天光雲影。」 又捐貲拓地構亭,扁曰「光風霽月。」

雲根書院 在縣西五十餘步。宋政和間韋齋建,今圮。嘉靖二十五年建於福慶堂之右,即今中天堂。隆慶年間火,萬曆辛卯重建。大廳一間,兩傍書房四間,堂下長池一口建一小橋,四圍欄干,前亭一棟,兩廊書房五間,門樓一座。祠右六角振衣亭一所。

學田 :隆慶五年,知府邵廉捐俸置立田四十三畝九分,年該租銀八兩二錢。內除糧差銀二兩七錢,實徵租銀五兩五錢。本學自為支給。長城社學 舊址,今改為「社倉。」

松溪縣儒學 :宋開寶八年,始建儒學於縣之東。景祐二年,徙後山之陽。乾道九年,仍遷舊所。淳熙十年,增置講堂、齋廡。元至大三年,重改拓之。至正十二年燬於「兵。十四年,一新其舊。明永樂五年,復加營繕。宣德間,重建兩廡學門。正統十一年改建。景泰四年,重加整葺。正德三年,廣其地而新之。末年復圮。嘉靖改元」 ,以普載寺弘敞,可以立學,遂改遷焉。十三年奉制建敬一亭於明倫堂東。以儀門湫隘,十四年置民基益之。二十四年燬於火。參議柯喬廣故學址,復遷於舊,即宋開寶始建之遺基也。萬曆四年重修,三十二年建啟聖祠,四十八年修葺。崇禎十七年更製廟主建魁星樓。

皇清康熙三年,重新櫺星門。十六年,重葺廟宇及戟。

門兩廡

湛盧書院 在湛盧山,因往返甚艱,移於縣之西南,祀先儒朱子,以從遊蔡、黃、真、劉配享。元至正十六年,參政阮德柔拓而新之。明正統戊辰,燬於兵,景泰間重建。正德中復燬。嘉靖丙戌遷其院於舊學之西、譙樓之東,今文公祠是也。丙申,建寧別駕汪東涯因覽湛盧之勝,復建書院於湛盧山麓,置田以供祭祀,後復「傾圮至。」

皇清康熙癸卯,教諭高于岡重建。

學田 宋紹興間,縣令林俊卿置學田以贍士,歷年既久,混入民田。明萬曆間,節婦葉氏、陳氏捐田共六十八畝。三十七年,知府張璇、知縣劉一燦增置田,共計五十五畝。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銀四十兩置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