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3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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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四忽五微三纖一沙八塵七埃一渺

勻貼顏料不敷正價銀共一千一百五十七兩二錢一分二釐四毫二絲六忽五微六纖二沙五塵。

《附徵》項下 麥地、絲綿地并料增地共三百四十八頃三畝一分三釐六毫一絲四微一纖五沙四塵四埃。

共徵:銀六百一十三兩二錢八分三釐六毫八絲一微七纖二沙。

《寺租》等項,共銀九千四百八兩七錢六分二釐六毫四絲三忽三微八纖九沙七塵三埃七渺。連前麥地,共銀一萬二十二兩四分六釐三毫二絲二忽五微六纖一沙七塵三埃七渺。《匠班》共銀八百一十一兩八錢。

建軍廳 屯丁三百一十五丁。

共徵:銀八十一兩一錢六分七釐二毫六絲九忽四微三纖二沙。

屯田一百二十二頃六十畝八分八釐九毫三絲二忽一微。

共徵:銀八百九十八兩三分五釐一毫七絲一忽七纖一沙二塵一埃三渺三漠。

以上共實徵銀九百七十九兩二錢二釐四毫四絲五微三沙二塵一埃三渺三漠。

建糧廳 屯丁一百二十二丁。

共徵:銀二十六兩一錢二分八釐六毫有奇。屯田二十八頃四畝三分八毫二絲。

共徵:銀二百八十四兩六錢八釐九毫有奇。以上共實徵銀三百一十兩七錢三分七釐六毫六忽六微一纖九沙六塵六埃八渺二漠。建安縣。

官民田園地三千八百二十一頃七十六畝六釐三毫四絲九忽四微一纖四沙。

共徵:銀三萬四百五兩六錢六釐九毫五忽六微四纖三沙八塵五埃。

削免銀一百九十五兩二錢四分一毫。

勻貼顏料不敷正價銀二百一十兩三錢三分四釐三毫三絲三微一纖三沙五塵。

附徵項下 麥地四十四頃九畝三分九釐一毫五絲九忽四微一纖四沙。

實徵銀一百兩九錢二分四釐四毫九絲七忽七纖二沙。

寺租充餉銀一千二百七十七兩八錢五分三釐四毫九絲九忽八纖。

修倉全裁充餉銀一十九兩二錢八分一釐三毫八絲。

原續增陞科米銀一十一兩六錢七釐七毫六絲。

續增新墾銀二十二兩三錢九分二釐六毫八絲。

魚課銀三百五十一兩七錢一分二釐九毫。酒稅銀二十四兩,遇閏年加徵銀二兩。

本縣「樽節」 紙贖銀二十兩。

以上通共實徵起存額銀三萬七千六百一十九兩三分四釐三絲九微八纖八塵五埃。匠班,子、辰、申年六名,額徵銀一十兩八錢;丑、巳、酉年十名,額徵銀一十八兩。

寅、午、戌年一十三名,額徵銀二十三兩四錢;卯、未、亥年八名,額徵銀一十四兩四錢。遇閏年照班每名加徵銀六錢。

甌寧縣

原額官民田地、山塘三千六百五十五頃二畝七分七釐九毫五絲八忽。內:

除絲棉地一十五頃三十四畝七分四釐,徵絲三十三斤五兩七錢九分五釐,徵棉一十三兩六錢

麥地九頃九十七畝四分。派徵在附徵項下鈔地、山一百二十六頃二十七畝二分八釐一毫

原無「載米科差」 外,實派徵塘田三千五百三頃四十三畝三分五釐八毫五絲八忽。內:

除康熙元年報「荒田」 六百九十七頃八十三畝七毫七絲。

又新奉蠲荒田二百五十四頃七十三畝二分八釐二毫七絲三忽二微二纖三沙一塵二埃二渺五漠。內:

除荒麥地三畝二分八釐三毫四絲八忽九微九纖六沙五塵六埃外,實荒蕪田二百五十四頃六十九畝九分九釐八毫八絲四忽二微二纖六沙五塵二埃二渺五漠。

康熙二年,墾復起科田三百一十九頃三十八畝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