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3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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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沙九塵二漠

共徵:銀一千六百七十兩一釐九毫六絲三忽五微一纖六沙。

《三斗下則》米四千七百三十六石二斗八升八合三抄。

每石徵銀三錢五分五釐一毫。

共徵:銀一千六百八十一兩九錢六分二釐九毫四絲二忽七微九纖三沙。

已上官田地、山塘,通共徵銀三千三百五十一兩九錢六分四釐九毫六忽三微九沙。

民地、山塘四千七百七十四頃四十四畝一分二釐八毫九絲七忽。

每畝科正耗米五升三合五勺,共民米二萬五千五百四十三石二斗六升九勺。

已上民田地、山塘通共徵銀三萬四千一百七十九兩二錢五分七釐三毫五絲一忽七微三纖八沙。

本色米四千三百七石三斗四升五勺。

康熙壬寅,荒蕪官民田地一千四百五十六頃八十二畝八分一釐四毫七絲三忽。

共無徵銀一萬六百六十六兩四分三釐五毫四絲二忽。

無徵本色米一千二百五十五石七斗二升一合七勺一抄三撮。

康熙癸卯,墾復官民田地三百五十六頃八十二畝七分五釐九毫六絲八忽九纖。

共徵:銀二千六百二兩七錢四毫六絲七忽二微。

徵本色米三百二十一石九斗一升七合八勺六抄一撮二圭九粟。

仍荒官民田地一千一百頃五釐五毫四忽一微。

無徵銀八千六十三兩三錢四分三釐七絲四忽一微。

無徵本色米九百三十三石八斗三合八勺五抄一撮七圭一粟。

已上荒蕪無徵銀米,因田地星散崩陷年久,無從稽查開墾。康熙丙寅年,知縣李六成通均公派田米,每石扣銀二錢三分二釐,本色米二升五合五勺。尚餘米各戶荒蕪,多者另扣多寡不等。又

康熙戊午年續報「荒蕪民田」 一百二十八頃六十七畝九分。

共無徵銀九百三十九兩五錢五分四釐二毫六絲九忽六微六纖五沙。

無徵本色米一百一十六石八升九合八勺六抄七撮六圭一粟二粒。

崇安縣

原額官民田地、塘山三千六百一十四頃三十九畝九分一釐五毫。

共徵:銀二萬六千五百一十七兩一錢八分八毫二忽九微五纖。

本色米三千六十一石三斗一合五勺。內除漏報荒蕪田九百六十頃三畝六分二釐九毫,無徵銀七千二百八十二兩五錢四釐八毫,無徵米八百五十八石八斗七合六勺。

實在田地、塘山二千六百五十四頃三十六畝二分八釐九毫。

共徵:銀一萬九千二百三十四兩六錢七分六釐二忽九微五纖。

本色米二千二百二石四斗九升三合九勺,起運 戶部原額「折色、新增價腳鋪墊」 銀,共六千一百五十一兩九錢八分七釐三毫八絲三忽一微八纖。內:

除「《漏報荒蕪》無徵銀」 一千七百四十九兩四錢七分二釐一毫。

實徵銀四千四百二兩五錢一分五釐二毫八絲三忽一微八纖。

本色辦解顏料、蠟茶價腳鋪墊銀二十九兩三錢六分九釐九毫三絲八忽三微九纖四沙。裁革解部併節年裁官銀一千一百六十七兩五錢四分八釐四毫二絲八忽。內:

除《漏報荒蕪》無徵銀三百九兩二錢四分,實徵銀八百五十八兩三錢八釐四毫二絲八忽。

禮部原額本色「辦解茶價銀二百兩」

工部原額折色改折新增價銀五千七十二兩二錢五分四釐八毫三絲二忽七微。內:

除「《漏報荒蕪》無徵銀」 四千四百三十兩五錢六分九釐六毫。

實徵:銀三千六百三十六兩六錢八分五釐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