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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員原額設馬步戰守兵九百名。康熙三十一年,撥「福州將軍」 標馬戰兵四名,步戰守兵三十六名。三十五年,裁步戰兵四十三名。

見在馬戰兵八十六名,步戰兵三百一名,守兵四百三十名,共八百一十七名。各官自備馬共二十二匹;《馬戰》兵,官給馬八十六匹。

雲霄營 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康熙二十三年,調臺灣;把總一員,懸缺不補。

原額設馬步戰守兵九百六十一名。康熙二十七年,裁戰守兵一百一十一名。三十一年,撥福州將軍標戰守兵三十名。三十五年,裁戰守兵四十一名。

見在馬戰兵八十二名,步戰兵二百八十七名,守兵四百一十名,共七百七十九名。各官自備馬共二十匹。《馬戰》兵,官給馬八十二匹。

海澄營 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康熙二十三年,調臺灣;把總一員,懸缺不補。

原額設馬步戰守兵一千名。康熙三十二年,撥「福州將軍」 標馬戰兵七名、步戰守兵一百一十四名。

見在馬戰兵九十三名,步戰兵三百二十四名、守兵四百六十二名,共八百七十九名;各官自備馬共二十匹,馬戰兵,官給馬九十三匹。詔安營 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康熙二十三年,調臺灣把總一員,懸缺不補。

原額設馬步戰守兵一千名。康熙二十一年,撥桐山營戰守兵五十名。二十三年,撥臺灣戰守兵一百名。

見在馬戰兵八十五名,步戰兵三百四十名,守兵四百二十五名,共八百五十名。各官自備馬共二十匹;《馬戰》兵,官給馬八十五匹。

同安營 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原額設馬戰兵九十一名,步戰兵三百二十名,守兵四百五十七名,共八百六十八名。各官自備馬共二十二匹;馬戰兵,官給馬九十一匹。

以上除同安營係泉州府屬縣不計外,漳州府屬漳州鎮專轄各營,自總兵官以下,千總、把總以上各官共五十九員,見在馬步戰守兵七千零八十七名。各官自備馬共一百七十八匹,馬戰兵官給馬共九百八十四匹,盔甲、器械俱官給。官兵俸薪、馬乾、糧餉各有定額。每營千總分左右兩哨,把總分兩哨四司屬本營遊擊守備統轄。各營遊擊守備並屬本鎮總兵官統轄。又千、把總以下,各有頭目帶領,分撥差操。「每十人為一隊,小旗一桿,隊長一人;每五隊大旗一桿,管隊一人,每十隊大旗二桿,百總一人。俱就各隊擇技勇歷練者充之。」

防汛 各營馬戰兵馬匹,駐防分防輪換多寡不一,大抵在駐防者多,其分防各千把總官,步戰守兵亦每年輪換不一。又康熙二十四年,水師提督施琅題為「恭陳澎臺事宜」 等事。每歷三年,節次撥兵,交千把總帶領,載赴臺灣、澎湖換班,著為定例。各營依次輪換,亦多寡不一。本府

駐防總兵官一員。鎮標中營遊擊一員,把總一員,目兵四百四十名。左營守備一員,千總一員,目兵四百一十八名;右營守備一員,把總一員,目兵四百名。漳州城守營遊擊一員,目兵二百八十名。

龍溪縣

浦頭 分防漳州城守營把總一員、目兵六十二名。

天寶 目兵十名

新橋頭 目兵十名

「九龍嶺 」 :目兵十名。

坂頭 、目兵十名 。以上俱屬浦頭把總兼轄,浦南 分防。漳州城守營把總一員,目兵四十九名。

郭坑 目兵十名

龍潭 目兵十名 。以上俱屬浦南把總兼轄,華葑 分防。漳州城守營把總一員,目兵三十八名。

《新瀨 》:目兵一十二名。屬華葑把總兼轄大深場前社 分防。漳州城守營把總一員,目兵五十名。

龍江 距郡東七十里,在漳、泉之交。分防鎮標右營千總一員、目兵三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