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山浦 距黃溪十里。以上四鋪俱坐二都。官山鋪 舊名「半山」 ,坐四都,距長山一十里。止馬鋪 舊名「清化」 ,坐十都,距官山十里。杉關鋪 在九都,過關抵江西新城縣界,計七十里。以上七鋪俱屬西路。
泰寧縣
《縣前》總鋪 在鼓樓西。規制俱與府前鋪同。《山夾》鋪 在福山保。距縣前鋪一十里。
宜坑鋪 在福山保。距山夾鋪一十里。
朱口鋪 在朱口保,距宜坑鋪一十里。
石鼻鋪 在梅林保,距朱口鋪一十里。
交溪鋪 在交溪保,距石鼻鋪一十里。
龍湖鋪 在龍湖西保,距交溪鋪一十里。游源鋪 在龍湖東保,距龍湖鋪一十里。自本鋪行一十里,抵邵武縣河源鋪,通計八十里。以上七鋪俱在東路。
白土鋪 在南會保,距縣前鋪一十里。
長灘鋪 在南會保,距白土鋪一十里。
梅口鋪 在梅口保,距長灘一十里。
挽舟鋪 在梅口保,距梅口鋪一十里。自本鋪行一十里,抵建寧縣袁莊鋪,通計五十里。以上四鋪,俱屬西路。
黃溪鋪 通南路。自本鋪抵將樂縣七十里,原非舟車孔道,又轄於南劍,檄傳者寡,昔曾設鋪,今已廢焉。
建寧縣
縣前總鋪 在縣署左
分水鋪 距縣十里
源口鋪 距縣二十里
袁莊鋪 距縣三十里。以上三鋪,俱東路往泰寧,達本府。
楓演鋪 距縣十五里
官橋鋪 :距縣三十里。
都境鋪 距縣四十五里。
綏來鋪 距縣六十里。以上四鋪,俱南路往寧化達汀州府。
舊額鋪舍七所。總鋪及東路三鋪,設司兵五名。南路三鋪,每鋪設司兵四名。明嘉靖二十四年,邑令何孟倫見南路文移稀少,將「楓演」 等鋪減去一名,添設綏來鋪司兵各三名。
邵武府兵制考 府志
府總
總鎮府 鼎革初,仍以邵武衛為之。順治十四年,堂屋焚燬,鎮將馬士秀重建。
協鎮兵餉:自設防以來,每年兌解四縣銀二萬六千七十四兩有奇。
邵武原無營房,所以民兵雜處。康熙八年內,總督劉有廣諮利弊之原,因檄廳縣官員、紳衿、里民擇空閒善地捐助創建,計八百四十餘間,以為之居。
教場二 一在城南,一在水北,即舊威果營地。邵武城守左右二營。
左營副將一員、中軍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馬步戰守兵共九百五十名。餉有定額。
右營遊擊一員,中軍守備一員,撥桐山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馬步戰守兵共六百名。餉有定額。初設邵武衛守備、千總、經歷等員,管理屯田餉務。未幾,奉裁,屯餉歸縣徵解。
《泰寧縣志》
設駐防武弁領兵三百五十員於泰。每年費餉六千餘金。順治十三年八月,邑令王《譽命》奉
旨詳撤。非謂泰不必有武備也。鄉勇保甲足以固圉。
歷有成效。且地居邵、建之間,兩路勍兵,犄角雄峙,相去匪遙,呼吸易應故也。至於在官之民壯,例所有者明曰「民兵」 ,然更變不一。弘治五年五百二十一名,正統四年減至四百名,十五年又減至二百五十名。分為鼓吹手者五十,守四門者各二十五,守安仁、梅口、大田、開善四隘者各二十五,每名工食七兩二錢。此皆《四差》內之機銀也。設演武場於西郊,俾之習武,後則只勾攝於鄉,直宿于堂,守禦之事全不與焉。想非先王立法意也。故裁至一百二十名。
皇清更名曰「民壯。」順治十八年,裁至六十名。康熙年,
間經制,只准八名,旋復至六十六名。《泰》之名為「鄉勇」 者,因丙戌以後,數年草寇蜂起,駐防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