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6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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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為西峰,蜿蜒引伏,出紗籠山,復盤辟而上,延袤餘數

百里,鍾結靈秀於茲山。回望城闉,雲樓煙樹,晻靄相 映,出乎指顧之內;俯瞰溪流,縈清漱玉,徹乎聞聽之 外,雖=丹染墨,所不能狀其一二。騷人逸士,多會於 此。憑高縱目,把酒賦詩,皆有蟬蛻埃𡏖,浮游物外之 意。故福山為樵郡勝遊之最。山之僧又闢其寺之東 偏為軒閣,以延賓客。清碧杜徵君為作古篆,書其扁 曰:「翠微深處」,明幽勝也。夫世之人,或羈繫於聲利,韁 鎖於塵務,及其厭患,雖欲少休以消一日之煩,而不 可得。惟夫登高臨遠,尋幽擇勝,庶乎擺落湔洗,脫然 若沉痾之去體,豈不快哉!而山川清邃,非托之方外 之士,則又無以發其佳而保其久。是以名山絕境,林 壑之美,雖若天設,然亦必待於人為而後能有以濟 其勝也。今福山雖人所樂遊,而寺僧慵庵性沖,尤好 客不倦,則是閣之為,豈徒設哉!至正丁酉九月記。

《總管吳公克復城邑碑記》
前人

「皇元受誕多方,率土悉臣,列聖相承,包戈偃武,舟車 四達,聲教會同。間有一方梗化,則必有藎臣虎士,仗 義執言,亟起而麾之。蓋皇朝以寬仁立制,好生之德, 積累充暢,有以壽元氣而基命。是以丕格天心,篤 生豪巂,應期靖難,翊佐宏圖。若今邵武太守吳公,首 倡大義,克復城邑,豈非天擬其人,以當今日之備乎?」 按至正十有二年春二月,淮汝叛,犯湖省,連陷江西 諸郡,圖龍興,進陷建昌,所至蜂起應之,賊勢張甚,閩 中大震。夏四月,邵武獨守杉關,而建寧縣首禍應必 達洎其黨以私憾誘致江西首賊宜黃塗祐、新城童 遠,襲據建寧縣治,遂陷泰寧。癸亥,遣賊揚旗執偽榜 至邵武界,募游民三百餘人,持白梃大譟入城。先是, 城中官民久不知兵,聞賊將至,皆駭懼,挈孥遠遁,賊 遂乘虛竊據郡治。明日,諸賊帥先入繼至,揚言「摧冨 益貧,以誘村氓從逆。凡窶者之欲財,賤者之欲位,與 凡子弟之素無賴者,皆群起趨之。」旬日間,聚至數萬, 大掠冨民家,散入山谷,搜劫無獲免者。東犯順昌,遣 其黨至將樂而南,自泰寧侵萬安寨。方是時,遠邇詗 疑煽亂,未有一人能為禦賊之計者。獨吳公慨然發 憤曰:「吾世受國恩,忍為賊所亂乎?」適以省檄募義兵 三千人援江浙,未及行,因與弟子戇、姪完者禿等謀 擊賊。議決,先殺其賊黨之在邑者,即領所部兵水陸 繼進。五月癸酉朔,晨抵順昌,盡殪其首從賊數千,收 其所掠印章三十有七,遂復縣治,移檄諸郡,而延平、 建安守將得報,亦各舉兵敗賊,皆由吳公首發之也。 賊自順昌大衂之後,皆膽落於公,惶懼失據,雖群醜 嘯呼,日以攻順昌將樂為務,而出即敗還,其黨亦喪 氣矣。未幾,宣閫移書擢賞,命公專意克復邵武。六月 進至吉舟石湖,連戰屢捷。七月進營婪潭州,偵知賊 柵水口寨為固,而水漲無舟不可渡,乃命編木於下 流為浮梁以濟師。翌日,分兵渡浮梁,由大幹趨南崖。 公與總兵副帥丑廝帥師由驛道趨冨屯,進至水口, 與賊戰,殺二百餘人,獲其舟二十餘艘,因乘以渡,與 南岸兵合,「拔其柵,俘斬首從數千餘級。水口阨邵武 衝,素險而兵堅,既克則餘可長驅矣。」戊子,進營陳坊。 庚寅,前軍奄至拿口,賊大懼,悉眾遁去。是日,邵武軍 官民之在城者,聞報,即聚謀曰:「吳公軍已壓境,我輩 不早為計,與郡民俱魚肉矣。」因各出私財賂賊。衛卒 叱散其黨,曰:「毋事此,速歸保妻子耳。」夜悉誘其渠帥, 縛之,械於獄。明日,遣吏馳報軍前。癸巳,大軍至城東, 適賊帥童遠前陣至自建陽,公麾兵渡水殲之。午刻, 公與副帥《丑廝》整軍入郡治,百姓迎拜,如嬰兒之見 慈母。方部分間,有報賊至城北,即勒兵出戰,賊大敗, 殺童遠并其黨千餘人。乃延長老招諭居民,凡竄匿 避難者,皆襁屬來歸。明日,檻送賊帥徐祐、應必達、孔 以立、張彥敏、侯玉等,併童遠、徐冨以下首級於帥閫 丑,以克復事聞。方公未至時,議以邵武為賊污,三月 當悉焚棄,以新觀聽。至是,公復惻然曰:「吾守此邦,無 民社,安所理乎?且民愚,為賊脅持耳。」即置不間。其後 餘孽之逭誅者,素狃惡嗜亂,伺知公寬厚,各潛回村 落,誘逼鄉民,根據巢穴行劫,以拒官軍。自秋徂冬,鼪 嘯蟻聚,常數萬眾,合十餘道以攻城。其從義擊賊者, 獨城南之芹田、城西之樵嵐耳。公每從容指揮諸將, 四面應敵,援枹一鼓,隨戰輒捷。闔郡生聚共守,孤危 倚若泰山者,惟公重也。十一月壬午,賊大合數萬人, 薄城抵陔嶺,義兵見賊眾稍卻,公自下馬持矛,以身 先之,且懸賞以令諸軍,射其前鋒,賊見旗仆即敗走, 因縱兵追擊之,斬獲殆盡。由是,賊中自相詬怨,或殺 其渠首來降,或深入負阻以自固,無敢復議向城者。 明年春正月乙酉,將樂大軍來援,合崇安、建陽諸軍 亦至。邇城諸賊,一夕遁去。東鄉水路既通,他所望風 降附,疆土日靖,以底於寧焉。二月,公以憲府檄援福 州,邵武大夫士民以公有「首謀殪賊」之義、克復城邑 之「功,保全民生之德,不有紀載,曷示不忘?」咸屬文於 僕,將礱石以刻之。夫以方張之寇,群集響應,非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