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6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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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租》銀九百二十二兩九錢八分六釐四毫一絲六忽。

酒稅銀一兩二錢,遇閏加徵銀一錢。

公溪額稅充餉銀一十六兩二錢。

泥泊稅銀一兩

《西湖稅》充餉銀四十一兩二錢。

本縣撙節紙贖銀二十兩。

《民糧》修倉銀二兩七錢七分五釐三毫七絲。原續增陞科米銀五兩三分五釐七絲。

續增新墾銀五十四兩四錢七分七釐八毫六絲三忽。

康熙二十二年,墾復鹽埕舊額鹽坵稅銀六百五兩四毫。

康熙二十三年起科舊額漁課銀一百七兩五錢五分四釐四毫。

起運

額徵地丁起運兵餉裁扣削免匠班編審溢出丁口、勻貼顏料包裹紙桶等項,共銀一萬八千三百五十九兩三錢九毫三絲六忽九微三纖六沙四塵八埃八漠。內:

戶禮工部原額折色改折新增價腳屯折歸併,共銀五千五十七兩一錢三毫七絲二忽一微五纖八沙七塵三埃七渺二漠。

本色辦解顏料、樟腦價腳,共銀一百四十七兩四錢九分三釐九毫六絲三忽。

裁扣、裁官併節年續裁、新裁,共銀二千三百零五兩四錢六分四釐七絲八忽三微八纖六沙。兵餉額銀九千七百八十兩四錢三分六釐二毫一絲一忽一微三纖九沙六埃一渺九漠,遇閏年加徵銀一錢。

削免額銀四百一十五兩六錢二分六釐七毫七絲九忽四微五纖三沙九塵五埃二渺六漠。匠班辰,年額銀三十七兩八錢,年額不同。康熙九年起,至康熙五十年止。編審溢出新增丁口,共銀三十二兩七錢八分三釐九毫三絲五忽一微六纖六沙二塵六埃五漠。

原增屯丁,康熙四十五、五十等年新增屯丁,共銀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三釐六毫九絲四忽九微二纖。

新裁站銀二百九十九兩二錢二分一釐五毫三絲八忽四微五纖六沙。

勻貼顏料不敷正價銀七十一兩四錢二分二釐九毫四忽六纖二沙五塵。

樟腦、青黛包裹紙桶,銀四十八兩一錢八分四釐一毫五忽三微三纖一沙。

康熙四十六年起、至康熙四十八年止,報墾屯田,共銀一十兩一錢六分三釐八毫五絲四忽八微六纖二沙九塵六埃八渺六漠。

存留支給

額銀五千一十八兩五錢三分四毫四絲六忽二微二纖。內裁銀一千一百三十一兩五錢五釐八毫一微五纖六沙。

留銀三千八百八十七兩二分四釐六毫四絲六忽六纖四沙。

解司支應項下,額銀二錢一分六釐;全裁《經費》項下,額銀一千九百四兩二錢九分五毫一絲一忽三微。內裁銀四百五十二兩三錢五分五釐一毫。

留銀一千四百五十一兩九錢三分五釐三毫三絲。

《驛站》項下額銀一千三十一兩二錢九分八釐四毫六絲一忽五微二纖。內裁銀二百九十九兩二錢二分一釐五毫三絲八忽四微五纖六沙。

留銀七百三十二兩七分六釐九毫二絲三忽六纖四沙。

《支發》項下額銀二千八十二兩七錢二分五釐四毫七絲三忽四微。內裁銀三百七十九兩七錢一分三釐八絲。

留銀一千七百三兩一分二釐三毫九絲三忽四微。

雜項租稅

《漁稅》銀五百二兩四錢四分五釐六毫。

學租銀一十六兩一錢六分。

龍巖縣

官民田地共一千五百九十二頃四十二畝六分六釐六毫三忽二微五纖五沙一埃。每畝徵銀不等。依萬曆四十八年編派,官米每石折銀三錢一分五毫四忽六微。民米半納本色,每石徵銀不等;半納折色,每石徵銀五錢。而民米復每石加徵銀一錢八分四釐三毫三絲。《順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