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2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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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共一百七十九頃七十四畝三分四釐二毫

原額共銀六百四十一兩五錢七分二釐一毫一絲。

又出田地租銀七十七兩四錢。

加增遼餉銀一百六十一兩七錢七分八釐八絲四忽三微。

沒官「清水湖柴山地七頃五十畝。」

又更名田地共二百四十頃三十八畝三釐九毫。

額徵租銀八百四十八兩。

額徵穀三千七十六石八斗。每石折銀四錢六分六釐,該銀一千四百三十三兩七錢八分八釐八毫。

荒蕪田地一十八頃四十三畝八分二釐,無徵銀七十七兩六錢六分。內康熙十年、十五年安插墾弁,共墾田一十八頃四十三畝八分二釐,除荒實徵餉銀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二分七釐四毫。

《改歸加增並更名款》內石膏稅銀一千五百兩,更名「武壋湖」 田地八頃九十五畝七分二釐,該租銀三十五兩八錢二分八釐八毫一絲外,遼餉銀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二分七釐三毫四絲。

屯糧

武昌衛中所三百戶,軍民佃戶領種屯田二十七頃五十一畝六分,共納屯糧三百六石四斗。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一百五十三兩二錢。武昌左衛民糧屯田一十頃七十四畝七分三釐,共納屯糧一百一十七石三升二合,每石折銀五錢,共銀五十八兩五錢一分六釐。

武昌衛右、後二所,樣田籽粒米一百六十石九斗八升五合四勺。每石折銀五錢,該銀八十兩四錢九分二釐七毫。久裁入餉。以上屯糧俱歸本衛印官徵解都司收支。

孝感縣

原額田地、山塘共一萬八百六十五頃八十二畝四分六釐三毫。每畝科則不等。

額載秋糧米一萬三千一十石六斗九升一合二勺二抄六撮二粟。每石派銀七錢九分八釐九毫二絲八忽八微一埃八渺。

額徵并新加共銀一萬三百九十四兩六錢一分五釐九毫六絲五忽八微七纖。

加增九釐遼餉銀共五千一百四十兩五錢六分七釐四毫三絲四忽九微二塵。

田地、山塘人丁併九釐遼餉、新增人丁等項,通共實徵銀一萬八千二百八十六兩六錢三分四釐二毫八絲五忽二微八塵六埃九渺五漠。原額本色漕糧正耗米三千二百三十六石三斗八升。每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原額本色南糧正耗米三千一百八十石八斗五升。另正米一石里納船腳米一斗五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更名田地

原額、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三十三頃九十畝六釐六毫

額載秋糧米二千四百二十七石一斗五升三合七勺。

額徵租銀三千四十五兩七錢八分四釐四毫四絲。

又更名「東山淤州」 麥地一千六百三頃五十六畝九分七釐九毫。

額載租銀二千一百五十八兩八錢九分三釐二毫。

更名「小河溪」 ,房租銀四十五兩四分。

本府普安橋莊租銀五兩四錢四分。

加派九釐餉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二錢九分三釐二毫九絲四忽。

更名田地一百六十頃一十三畝,該租銀二百四兩一分。

又租穀二千四百三十石,奉文每石折銀四錢六分六釐,該銀一千一百三十二兩三錢八分,加派九釐餉銀六十一兩二錢。

又租布二十七疋,每疋折銀七分,共銀一兩八錢九分。

屯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