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4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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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土,則奸人得以高下其手,夫苦憊而堤之罅隙者復多。」 夫修堤所以拯民,非以苦民也;而立法不善,則夫受修築之苦,而民視築堤為畏途矣。三者綜而論之,惟并土之法可以垂久,第須董其役者審高下遠近之地勢,以均其勞逸,除其弊端乃可。而弊端誠未易除,則所謂治人而行治法者,存乎其人之愛民以心,先民以身,委員則量其材,遴役則嚴其汙,徵夫則釐其侵蝕,修築則稽其包攬。必以每年所徵之堤夫,用之於每年所修之堤,將捧土可為丘山,豈必求夸、娥二子而置之乎?善夫清軍陳公之言曰:「修堤惟是人事,斷不可諉之於天災。」 仁人之言,其利溥哉。所列七條,皆實實可見之施行者。夫荊州之地,綿亙延曼,緣以大江,而漢水復自夜汊口分派以達於三湖,汲引沮、漳、會揚水、長湖、羅堰諸陂澤之水,春夏霪澇,股灌支注,不可勝計。其沿湖渚澤畔而居者,廬舍畎畝,形如盂中之底。蓋自五代時高季興節度荊南,築堤以防漢水,由荊門蘆麻山至潛江,延亙百三十餘里。於今之互為垸堤者,總恃堤為命。而漢水其奇在曲,又多泥沙,遷徙淤塞,自古不常。明嘉靖二十六年,沙洋堤決後,水之在荊、潛、沔間者,殆無虛歲。

皇清順治甲午,漢水決沙洋之下。戊戌,大水。康熙癸

「卯水,丁未秋水,戊申夏水,己酉、壬子秋俱水,丙辰則郝穴堤潰,洚洞滔天,饑溺遍於巢窟。辛酉、壬戌江堤連潰,漢水並溢。」 所謂隄防者,衝決漂流,於斯為盡。而室丙、室丁、潭字、八井等莊,地勢漥下,沉塌之慮,尤有不可言者。今合江漢而籌之,自荊襄而下,江以北之地,如江陵、監利、潛江、沔陽、荊門,皆如建瓴之勢。而大江之悍,黃潭之險為尤甚。其所謂堤者,又皆纍土負壤所積,非有岡陵以扼之,一遇水勢突奔,咫尺不堅,千里為壑。楊景淳《舊志》,詳哉言之。其門穴疏流之說,已萬不可行於今日。而江陵昏墊疲苦之民,荷鍤操杵,力殫膏枯,為水歸其壑、土反其宅之計。是蓋以一邑之勞為監利,潛江、沔陽、荊門禦患於門戶,而處堂奧者,曾不助一臂而坐享其逸焉。若使江陵非以剝膚之痛,不得不為之築,勢不至於載胥及溺不止,此協濟江堤之費,四邑雖不待請,亦當各自為計者也。夫防江之工,等於防河,今江陵已為其難者鉅者矣,而漢水之隄防不固,其害旋中於潛、沔、荊門綢繆而圖其全,則江、漢朝宗,而「萬世永賴矣。」

漢水瀠洄潛江江陵之境,抵監利,入沔陽界,居民各築子垸,目為「邊江堤」 窄小不堅定,須九月種麥以往,三月布穀以前,土膏未動,百堵皆興,各隨其罅隙而為之計。且使豪強者不得楚瓜梁灌,奸猾者不得鯨吸蝦腹。雖人夫不出於官,而勸懲一按以法,庶利得而害除矣。

公安縣

趙公堤 在縣東三里

斗湖堤 在縣南半里

油河堤 在縣西三里

倉堤 在縣東北二里

橫堤 在布政分司後。以上五堤,俱宋端平三年孟珙築。

沙堤 ,在縣東北八十里。

大江禦水堤 在縣東北,上接江陵,下抵石首,長一百里。

《孟珙堤 》宋都督孟珙開閫荊襄沿江一帶,築堤為營壘。邑稱澤國,當荊江東流之衝,倚珙為長城。

太子廟堤 潰口三百六十六丈,下有龍窩,深莫可測。舊例修築,應安鄉、石首、華容三縣助工。順治己亥,邑侯楚煜偕水利衙聶瑛督理修築,不用三縣之協濟,祇詳請九甲、十甲兩年之夫,數月堤成,邑永遠賴之。

楊公堤 邑侯楊雲才築,年遠崩潰於順治甲午年,邑侯衡、戴天、楚煜先後修築,綿亙一十二里。

黃家灣堤 順治十四年,通判趟攀勝築塘二 :一在廖解村,一在平樂村。按縣東西廣一百三十里,南北袤一百一十里,地皆平曠。縣治舊在柴林街,因避三穴橋水患,移至江皋,勢若原隴。宋端平三年,孟珙築堤防以禦水。有趙公堤在縣東,斗湖堤在縣西,油河堤在縣西北倉堤在縣東北。橫堤在布政分司後,世傳為「五堤」 云。至元大德七年,竹林港堤大潰,自是堤不時決迨。明,修築沿江一帶堤堘,西北接江陵上灌洋,東南接石首新開堤隄,凡萬有二千五百餘丈。其間雷勝、旻灣、窯頭鋪、艾家堰、竹林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