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4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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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額、惠租田地一千九百四十一頃七十五畝二分

額租銀四千七百四十二兩三錢二分。

又租廣田地二百六十六頃二十四畝,科糧米一百八十七石。

額徵租銀一百四十三兩一錢一分。

以上共實徵租銀八千七百六十六兩七錢八分三釐六毫九絲。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 等事案內,清出額外更名銀三十三兩八錢七分六釐四毫五絲五微二纖九塵七渺九漠三茫。

班匠 江南人匠,實在納班五十七名,四年一班。該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見在納班二十名,每年徵銀一十二兩,遇閏加銀六錢

松滋縣

原額田地、山塘湖共一萬一千四百四十八頃六十一畝九分三釐六毫四忽一微。除荒外,成熟并開墾田地、山塘湖一千九百一十二頃五十六畝七分八釐九毫一絲五忽三微。原額夏稅二麥折米共一千五十五石八斗六升。除荒外,

成熟麥米,六十八石二斗一升四合四勺七抄二撮。

每石派銀一兩七錢六分七釐「六毫七絲五忽九微四纖六塵六渺二漠。」

原額麥銀一千八百六十六兩四錢一分八釐三毫二絲五忽。除荒外,

實徵銀一百二十兩五錢七分六釐四毫二絲九忽八微八塵一纖九渺。

原額桑絲一十三觔一十三兩七錢八分四毫六絲二忽。秋糧內派:

原額秋糧米一萬二千五百四十四石三斗六升三合四勺。除荒外、

成熟并新墾糧二千三百一十五石九斗五升六合一勺九抄。

每石派銀七錢五分八釐五毫七絲六忽一微九纖八塵九渺八漠二茫。

額徵銀九千五百一十五兩八錢五分五釐五毫五忽九微四纖六塵三渺。除荒外,

成熟并新墾銀一千七百八十一兩六錢二分二釐六毫六忽七微二纖七塵。

新徵麂皮、京扛銀一兩九錢四分四釐。除荒外,實徵銀三錢五分六釐二忽二微四纖四塵。田地另派 九釐餉。正、扛共銀五千六百九十一兩四錢六分八毫。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銀九百九十五兩九錢七分五毫八絲五忽一微三塵。

以上丁糧條餉,共額銀一萬九千四百二十四兩七錢九釐六毫六絲四忽九微五纖五塵二渺。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銀三千八百一十七兩六分六釐八毫九絲二忽四微三纖六塵一渺七漠四茫。漕運項下 本色漕糧,原額正耗米三千五百八十八石六斗。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米六百六十二石八斗三合七勺五抄五圭。

里納盤腳米二百三十石六斗六升一合。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米四十二石五斗六升六合零,贈貼米五百一十二石五斗八升;除荒外,實徵米九十四石六斗八升六合五抄七粒南糧原額正耗米三千五百二十二石五斗;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米六百五十石二斗七升二勺五抄九撮。

《南糧》驢腳米四百二十二石七斗。每石折銀一兩,共折銀四百二十二兩七錢。以二錢給解役,該給銀八十四兩五錢四分。除荒外,

實徵銀一十五兩六錢一釐六毫七絲五忽三微八纖五塵一渺九漠六茫。

八錢充餉,該充餉銀三百三十八兩一錢六分。除荒外,

實徵并新墾銀六十二兩四錢六釐七毫二忽五微四塵七渺八漠四茫。

廢藩田地 、原額租田、洲地、湖共三百一十七頃二十三畝六分四釐四毫。除荒外,

成熟田地一百二頃六十一畝六釐五毫八絲,額徵租銀七百九十八兩六錢五分八釐。除荒外,

實徵租銀二百二十九兩一錢三分三釐七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