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費》銀一兩九錢一分二毫三絲。
除荒銀七錢六分八釐五毫零。
實徵:銀一兩一錢四分一釐六毫零。
漕運項下漕糧正、耗米,每秋糧一石,派徵米一石六斗二升二合二抄有零。
共該正耗米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三石五斗九升七合七勺零。
除荒併失額無徵米四千七百七十四石三合九勺零。
實徵米七千四百四十九石五斗九升三合八勺零
里納盤腳米每秋糧一石,派徵米一升四合零,該米七百八十五石八斗二合七勺一抄。除荒併失額無徵米三百六石八斗九升七合有奇。
實徵米四百七十八石九斗五合六勺有奇。糧道條陳,於四斗外加耗米二斗。順治九年四月內,楚撫遲題請免加,戶部覆奉。
旨「革除。多加二斗耗米。」
南糧正米九千八百八十八石四斗。奉文代編監利縣正米一百六十九石三斗三合六勺零,每石耗米二斗五升。
正耗共額米一萬二千五百七十二石一斗二升九合五勺零。
除荒併失額無徵米四千九百一十石一斗二升一合七勺零。
實徵米七千六百六十二石四合七勺零。南糧項下另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共該米一千五百八石六斗五升五合五勺五抄。奉文每石折銀一兩。
該銀一千五百八兩六錢五分五釐五毫五絲。內以八錢充餉,該銀一千二百六兩九錢二分四釐四毫零。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四百七十一兩三錢七分二釐一毫零。
實徵銀七百三十五兩五錢五分二釐三毫零。以二錢給解役,該銀三百一兩七錢三分一釐零。
除荒併失額無徵銀一百一十七兩八錢四分三釐零。
實徵銀一百八十三兩八錢八分八釐零。《湖洲雜課》:
本折酒紙鈔銀一百六兩六錢三分。遇閏加銀三兩一錢九分。
熟鐵正扛,共銀一百八十八兩四錢八釐四絲七忽五微。
本折鈔銀四十四兩九錢五分三釐五毫一絲八忽五微七塵。遇閏加銀一兩三分三釐三毫三絲二忽五微七塵。
一更名田
原額田、山、湖地八十八頃八十二畝七分四釐二毫四絲。每畝正租銀三分九釐。
額徵租銀三百四十六兩四錢二分六釐九毫有奇。
荒田地、山、湖六十七頃五十七畝七分九釐六毫四絲
無徵租銀二百六十三兩五錢五分四釐零。成熟併墾田地二十一頃二十四畝九分四釐六毫。
實徵銀八十二兩八錢七分二釐八毫九絲四忽。
加派九釐餉銀七十九兩九錢四分四釐零。除荒銀六十兩八錢二分一毫零。
實徵:銀十九兩一錢二分四釐四毫零。
匠班
江南人匠、實在納班七十五名。四年一班。該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每年納銀三十三兩七錢五分。遇閏加銀六錢、解司轉解。內有逃亡人匠、無徵銀二十一兩一錢五分
實徵銀一十二兩六錢
寧鄉縣
原額田地、山塘七千八百三十七頃二十三畝五分一釐九毫八絲三忽,共科秋糧米三萬二千四百四十一石七斗六升二合三勺五抄,額徵銀一萬六千二百九十九兩二錢三分九釐三毫有奇。
額徵、併新加絹價顏料、共銀一萬六千六百二十二兩五錢四分七釐六毫有奇
《額派夏稅桑絲》、共四百八十斤二兩四錢三分三釐
原荒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六十四頃八十六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