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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局匠窯夫一百一十名。至萬曆九年,奉文審報,餘丁湊補,見存食糧者止三千名有奇,餘皆死亡逋絕。迄今六十年,實在食糧軍人僅一千零三十名,分戍廣西武岡郴道外,更番回衛者止五百餘名。崇禎癸未以來,連遭兵寇,殺掠過半。

皇清順治七年,奉院詳議:「留屯丁三百六十九名,泒」

撥九門城鋪鼓吹銃炮之用。餘俱裁。

按官制,元有達魯花赤、正萬戶、副萬戶,經歷、知事,正千戶、副千戶、都吏目,鎮撫吏目、上百戶、下百戶之屬。「至明洪武初,設指揮使一員,同知二員、僉事四員。永樂後無定員,惟有經歷、知事。萬曆壬午,革知事,餘鎮撫正千戶、副千戶實受百戶試,百戶所鎮撫令史司典吏,後奉軍政考選。掌印管馬一員,清軍管馬一員」 ,管屯一員,管操一員,巡捕一員,兵道中軍一員。

皇清順治年間,除設守備一員,餘悉裁。

《湘潭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七十六名  ,弓兵二十名。

《湘陰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七十六名  、弓兵十五名。

《寧鄉縣志》

安插投誠官一十四員,康熙十年四月內到;副將一員     、參將一員。

遊擊二員   ,都司僉書二員。

守備三員   ,守禦所千總五員。

《原編》「民壯」 六十五名。

《瀏陽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民壯四十名

《醴陵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 六十八名   ,弓兵十九名。

《益陽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 六十八名。

《湘鄉縣志》

設防守一員

防守屯營 官署在縣衙左,舊布政司地址。長沙城守輪撥官一員,並兵駐治防守。

永豐堡 舊有官,領民兵三十名防守,今裁。武陳巡司 ,舊制弓兵十九名,稽察防禦。今裁原編勇壯七十三名   ,弓兵十五名。

《攸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五十六名   、弓兵八名。

《安化縣志》

設防守一員

原編「勇壯」 三十四名。

《茶陵州志》

設防守一員

茶陵衛 舊在州治右,刱於吳。元年指揮范谷保。洪武中,指揮趙才重建。弘治十七年,指揮王廷爵撤故制而修之。崇禎末,燬於兵。

皇清順治,守備周維藩買廢宅改建於城之南。康熙

二十年,守備宋逄春復修。

茶陵衛守備一員

原編「《鄉勇壯除》差役」 三十七名。

弓兵十名

茶陵衛軍操

協鎮副將 順治初,設長沙鎮。六年,改鎮為協。所轄經制官一十六員,部推中軍兼管。左營都司僉書一員,右營都司僉書一員,左右兩營中軍守備二員。今都司守備左右歸併,各裁一員。撫標遊擊康熙十三年間,吳逆竊踞湖南,春三月,撫部院韓題請設中、左、右三營,額制戰兵三千名,馬三、步七。經制遊擊三員,守備三員,千總六員,把總一十二員。嗣於康熙二十一年三月內雲南底定,海宇蕩平,因題請裁去中營,止留左右二營,額制兵一千五百名,馬一,步九,戰三,守七,經制遊擊二員,守備一員,千總四員,把總八員。康熙二十三年,又奉文裁兵二百名。明吳元年,始立茶陵衛,命指揮范谷保領焉,以州之譚悅道等歸附軍千人,并調蘇、松歸附軍千人,置左右中三所。洪武十三年,復以襄陽歸附軍千人補之。二十二年,命都督李勝垛州民戶,得軍二千八百人,以二千人置前後二所,其餘調守貴州清平衛。二十八年,以後所五百戶旗軍五百六十人,往鎮宜章,置黃沙、栗源二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