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7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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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一勺二抄六撮,原額苗糧止納本色,例不派差

以上原額田、地、塘共二萬四千二十八頃一十七畝三分一毫九絲。

共科夏秋官民米五萬四千九百八十一石七斗六升五合四勺四撮七圭三粒,內二斗以上起科沒官并無畝徭糧米五百七石四斗二升九合五勺三抄七撮。一斗以上起科米七百八十石三斗一合六勺六抄七撮。一斗以下起科官米并民米五萬七百七十石一斗七升三合四勺五抄九撮五圭六粒。丈量原增米七升八合。又續丈民買徭苗二里田,陞科米三石六升二合六勺七抄五圭六粒。夏稅米二千九百二十石七斗二升七抄六圭一粒。原奉例清丈,止將武岡州更名莊米一十四石六斗五升二合一勺五抄五撮九圭。又那溪、小坪二里,徭糧一百九十六石六斗九升三合七勺五抄。二項止納本色,例不當差。新寧縣苗峒夏秋米,除減免二石外,該五十七石七斗八合三勺二抄七撮,止納夏秋本色,例不當差。城步縣五峒四十八寨苗糧,除原經道府議減無徵米一百石外,該九十石七斗四升一勺二抄六撮,原係苗額糧,止納本色,例不當差。又《城步圖》大水苗徭糧二百六石一斗一升八合九勺三抄一圭,止納秋糧本色,折半派差。又居民楊行輕等原糧二百一十九石七斗四升八合八勺,內除糧五十五石五斗三升六合三勺六抄三撮九圭四粒,近里民戴尚棟等告,經道府斷令楊行輕領回三十五石三斗五升,已入《儒林圖頃畝則》內起科外,尚餘二十石一斗八升六合四勺,加派安化等七里納夏秋本色免派差銀。又新寧縣西延李子珊界糧夏秋米一十六石三斗八升五合七勺一抄三撮九圭二粒,每年聽廣西全州解納銀一十一兩八錢六分八毫外,

實在秋糧米五萬一千四百七十八石五斗七升八合九勺八抄八撮四圭。

共額徵銀四萬一千五百一十五兩五分九釐八毫八絲五忽五微三纖七塵六渺。

實夏稅米二千八百九十九石三斗三升一合一抄三撮四圭一粒。

額徵銀二千二百八十三兩七錢九釐六毫三絲七忽四微一纖三塵二渺。

《桑絲》一百四十斤六錢七分七釐八毫三絲。各州縣原係秋夏糧米內帶派

原額「人丁」 五萬三千八百八十三丁,各屬徵銀不等。

共額徵銀一萬一千九百四十三兩三錢六分八釐四毫三絲二忽八微一纖四塵。

以上田地、塘人丁及李子珊解納共銀五萬五千七百五十三兩九錢九分八釐七毫五絲五忽七微六纖四塵八渺。

一、額外新增 武岡、邵陽二州縣,康熙五年丈量案內,額外開挖出山鄉下則田一百四十二頃九十六畝七分六釐九毫一絲六忽三微二纎七塵一渺,共科夏秋糧一百六十四石五斗四升三合八勺一抄八撮六圭。

《派徵條》銀一百二十六兩七錢七分九釐九毫六絲九忽五纖一塵五渺。

派徵九釐餉銀四十九兩八錢八分五釐六毫三絲三忽七微二纖九塵八渺。

隨糧增出人丁一百四十七丁。

派徵丁銀三十七兩二分一釐九毫四絲四忽九微五塵六渺。

戶部項下夏稅折色,起運 解南農桑絹一百一十二疋一尺三寸一分七釐五毫。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共銀七十八兩四錢三分七毫四絲三忽。新改折色,每兩加京扛銀五分,該銀三兩九錢二分一釐七毫七絲二忽五微。

《北京富戶》四名,每名銀二兩;京扛每兩二分,共銀八兩一錢六分。

鹽鈔折色起運 江南戶口鈔本折正扛銀三百六兩五分七釐九毫七絲二微五纖一塵三渺,帶閏銀一十兩二錢九分七釐二毫六絲九忽四微二纖五塵。解費每兩九釐,該銀二兩七錢五分四釐五毫。

《宗祿》軍校本折月糧改解戶部

宗祿米折并租課,共銀一萬七千七百九十五兩四錢一分二釐四絲五忽五微。解費銀五兩六錢六分三釐二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