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釐、餉銀六百五十二兩九錢四分八釐八毫七絲五忽。
工部項下秋糧折色,起運 都水司料銀四十六兩一錢二分一釐。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銀四錢一分五釐八絲九忽。解費銀四錢一分八釐八毫。
白硝、麂皮一百三十四張,每張價銀四錢,京扛銀二錢,該銀八十兩四錢;《解費》每兩九釐,該銀七錢二分三釐六毫。如遇折色之年,每兩另派京扛銀九釐。
胖襖、褲鞋四十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銀三錢,共銀六十兩,解官領銀,製造解司,另給夫馬,不必另派扛銀。
綾紗紙價銀二十九兩七錢四釐四毫一絲七忽二微三塵,解費銀二錢六分七釐三毫四絲。俟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軍器銀一十五兩,解費銀一錢三分五釐。「《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六十五兩。」 每年京扛銀二分,該銀一兩三錢,解費銀五錢九分六釐七毫。
新加顏料銀五十八兩九錢五分四釐九毫。隨漕秋糧折色起運 淺船銀八兩四錢六分,解費七分六釐一毫三絲。
《戶部項下:雜項稅課 》:牛稅銀二兩五錢,屠戶出辦。
鹽稅銀三兩五錢,淮商出辦。
《椒株桐漆》鈔銀四兩四分五絲二忽,帶閏銀二分六釐。二項全荒無徵。
原額、田、地、塘八百八十五頃三十二畝八分三釐八毫四絲。
共科夏秋并苗徭陞科米二千一百六十二石二斗四升四合一勺八抄一撮三圭六粒。內除苗額糧并「城步大水峒苗徭折半當差」 ,又楊行輕等米例不編差外,
實夏、秋米一千八百四十五石一斗九升八合七勺二抄五撮二圭六粒。
《桑絲》二斤一兩一錢八分六釐二毫,秋糧內派額徵銀一千二百六十六兩七錢六分八釐六毫三絲五忽二微八纖一塵三渺。
《新加顏料》銀四十七兩一錢六分三釐九毫二絲。
額徵并新加共銀一千三百一十三兩九錢三分二釐五毫五絲五忽二微八纖一塵三渺。原荒田地、塘一百八十三頃一十六畝四釐一毫一絲五忽。
《荒糧》四百一石一斗六升九合四勺七抄一撮一圭八粒。
無徵銀二百七十三兩八錢五釐七毫三絲三忽八微八塵三渺。
順治十六年,墾田四十三頃三十八畝二分二釐二毫一絲二忽。
墾糧九十七石二斗六升一合三勺七抄一撮七圭。
該墾銀六十九兩二錢八分八釐五毫七絲二忽三微一纖四塵。
十七年,墾田六十四頃二十八畝五分三釐六毫二絲三忽。
墾糧一百六十五石二斗二升一勺四抄九撮三圭。
該墾銀一百九兩八錢五分九釐三毫一絲八忽三微一纖七塵。
康熙元年,墾田七十五頃四十九畝二分八釐二毫八絲。
墾糧一百三十八石六斗八升七合九勺五抄一圭八粒。
該墾銀九十四兩六錢五分七釐八毫四絲三忽二微四纖九塵三渺。
原成熟并節年開墾至康熙元年止,共成熟原額田地、塘八百八十五頃三十二畝八分三釐八毫四絲。
《成熟》原額夏稅米一千八百四十五石一斗九升八合七勺二抄五撮六圭六粒
實徵銀一千三百一十三兩九錢三分二釐五毫五絲五忽二微八纖一塵三渺。
城步大水,苗徭成熟,夏秋米二百六十六石三斗五合三勺三抄一圭,止納本色,折半當差。成熟苗糧米九十石七斗四升一勺二抄六撮。係苗額糧,止納本色,例不當差。
原額「人丁」 三千九十七丁。
額徵銀四百七十八兩七錢三分七釐一毫四絲七忽五微六纖四塵五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