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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知縣宋學顯重修大堂,再建譙樓。崇禎十年,知縣徐灝復修前後衙舍,重葺「寅賓館」 等舍。後以兵燹,縣治燬盡,止存大堂數椽。

皇清康熙七年,知縣黎上材盡行創造大門、儀門正

堂各三間,堂兩翼建官庫一間,布甃固垣。建廒廥二十間,於縣治東儀門外建寅賓館、土地祠、皂快班房二門左建吏、戶、禮等房七間,右建兵、刑、工等房七間。內穿堂、教子堂上下官房共計三十餘間。白度維新,煥然觀美矣。

典史廨 在儀門左,吏舍二十五間。

預備倉 三所一在縣南八十里,一在縣北六十里,一在縣西一百步,俱弘治九年知縣應能建。後二所俱廢,其縣西一所併為「慶豐倉。」 便民倉 在縣西二百步,今廢。

《義囤 》明弘治九年,知縣應能令通縣四十一村,每村各立一囤,積穀以貸貧民及貸無穀種者。其時每年積穀五千餘石,米若干,今則併其囤廢矣。

養濟院 舊在河街,明弘治十年,其地為人所佃,縣令應能乃移於縣北郡厲壇畔。

外州縣

桃源縣治 在居正街。明洪武二年,攝縣事主簿曹簡始建正堂三間,幕廳三間,六房十二間,戒石亭一座,大門三間,譙樓三間。正統九年圮壞,縣丞余旭修增建後堂三間,庫房一間。天順五年,縣丞羅益改建正廳五間,增建抱廳三間,儀門三間,土地祠一間,獄房六間;大門外建旌善、申明亭各一間。弘治五年知縣朱穀,十四年署印知事林世襟,正德十一年知縣高昂,各因廢修建。嘉靖七年,黃翔鳳以知縣事增修承發鋪長架閣糧房。儀門外建桃源縣坊,築垣覆瓦。二十五年,知縣吳琰重建譙樓,砌石基,主簿胥慶捐俸修飾。三十二年,陳坦去「桃源縣坊。」 四十年知縣鄭延年重建公廨。隆慶五年知縣張植鼎建後樓。萬曆三年,知縣花必芳重建儀門。六年,知縣鄭天柱於儀門外建「寅賓館」 三間。崇禎十五年,知縣楊兆雷建後堂三間。

皇清順治初年,內外如故。嗣以寇兵焚燬,止存後堂。

一層。十五年,知縣郝宗復易民居三間,架立堂基。康熙三年,知縣陳洪範移前架為鼓樓,覆瓦砌牆,新建正堂三間,穿堂一層,後樓三間,前後耳房十二間;六房儀門、鷺鶿門,重修三堂,煥然一新。

縣丞廨 在縣堂左,今無。

主簿廨 在縣堂右,久廢。

典史廨 在縣丞廨前

布政分司 在縣東半里。明景泰初建。成化九年,知縣趙儒修正堂、後堂各三間,左右翼以廂房、儀門、大門各三間。今廢。

按察分司 在縣東二十步許。明洪武九年,知縣徐天驛建。成化七年知縣潘賢修正堂、後堂各五間,左右翼以廂房、儀門、大門各三間,今廢。本府館 在縣西二百步。明景泰初建,今廢。白馬渡巡檢司 ,在縣南二十五里。舊在縣治北一百里高都村。明洪武二十年改遷後眷村,名「蘇溪巡檢司。」 二十五年遷此,更今名。嘉靖四十二年,分巡道胡直以新店、安化界賊作,移南六十里,後廢。

高都巡檢司 在縣南一百三十里。與驛同處,今裁。

陰陽學 「在縣東」 ,今廢。

醫學 在縣東今廢

僧會司 在勸善寺內

道會司 在真源觀內

預備倉 二所在縣南四里者一,在縣東者一,今俱廢。

養濟院 在縣南半里

龍陽縣治 ,居南街中。明洪武甲辰年,知州段旻重創於舊址,後改為縣。宣德七年,知縣范再昌建正堂三間,後堂三間,幕廳三間。天順六年,知縣李泰重修。成化六年,知縣李森重建正堂、後堂、廂房及增建六房八間,架閣庫二間,戒石亭一座,儀門三間,大門三間,獄房三間,左旌善,右申明亭各一間。弘治三年,知縣周泰再修。嘉靖十三年,知縣薛炳重修,及增建儀門、架閣庫各一間,又建「板籍樓三間,以貯各年軍尺籍冊。」 萬曆三十六年,知縣陳賢才再行修建。四十二年夏之時,重修縣治。天啟元年,呂夢陽於二思堂左建書廳三間。七年,王國光再加修葺。崇禎壬申,知縣劉光裕復行重修。庚辰,知縣吳孩存重建大堂五間,抱庭一間,二思堂三間,「左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