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9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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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二錢一分七釐

工部項下 緞疋正扛,共銀六百五十兩八錢五釐,《解費》銀五兩八錢五分七釐零。

《活鴈》《鵓鳩》正扛,共銀一十二兩九錢七分四釐零,解費銀一錢一分六釐零。

《翎毛》正扛,共銀三十三兩一錢二分,《解費》銀二錢九分八釐零。

《貓竹》正扛銀一百二十九兩八錢,《解費》銀一兩一錢六分八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銀一千二百三十五兩二錢七分六釐零,解費銀一十一兩一錢一分七釐零。新舊弓箭弦條正扛共銀三千八百五兩三錢五分二釐零,解費銀三十四兩二錢四分八釐零。

白硝、麂皮銀二百六十七兩,解費銀二兩四錢三釐。如遇折色之年,每兩另派京扛九釐。胖襖褲鞋銀一百五十六兩。

《軍器》銀二百五十四兩九錢九分七釐零,《解費》銀二兩二錢九分四釐零。

熟鐵正扛帶閏共銀三百九十二兩一錢四分六釐零,《解費》銀三兩四錢三分二釐零。

《丁糧》外派湖洲雜課 熟鐵正扛銀一百二十六兩七錢五分零。遇閏加銀二兩一錢二分九釐。

綾紗紙價銀六百六十兩九錢六分二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本部除綾紗紙價遇閏外,共額銀七千八十七兩五錢五分七釐零,解費銀六十兩九錢三分六釐零。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顏料等項,共銀二千四百一十六兩三分四釐零。解費銀一十一兩五錢九釐零。

《舊編》存留奉裁款項 「賦役」 ,「《舊編》冗款」 銀一萬八千六百三十七兩二錢四分一釐零。

順治九年,會裁各官役俸食等銀一千三百九十八兩八錢。

順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巡湖北道吏書快手、皂隸及鋪兵扇夫并府、廳、縣各官修宅桌圍及府縣學膳夫各官薪銀、油燭、迎送上司傘扇、鄉飲、朝覲、廩糧、《門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歲科考生童試卷、孤貧口糧供應」 等項,實扣充餉銀二千六百五十三兩一錢八分九釐零。順治十六年,奉裁馬快、民壯工食銀一千二十七兩五錢二分。

康熙元年,奉裁各衙門吏書工食實扣充餉銀九百三十兩。

康熙二年奉裁「廩糧」 實扣充餉,共銀二百八十八兩。

《舊編》奉裁各款,共額銀二萬四千九百三十四兩七錢五分一釐零。

一、隨漕 淺船繩纜水腳銀二百三十八兩四分零,解費銀二兩一錢四分七釐零。

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正扛共銀一千三百八十一兩三錢六分二釐零,解費銀一十二兩四錢三分二釐零。

一、存留 院道、府、廳、縣各官役俸薪、工食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六千三百二十九兩五錢五分六釐零。

《曆日》、科舉表夫除裁充餉外,實存銀二百一兩一分一釐零。解費銀一兩七錢六分一釐零。原編各驛館夫、遞運所紅船水夫支應馬匹等項,共銀一萬一千二十一兩九錢八分三釐。各鋪司弓兵、修船渡夫、腳馬排夫除裁充餉外,實存銀八千七百三十六兩七錢六分一釐。龍亭、文廟、山川、社稷、名宦、鄉飲、歲貢、應朝盤纏、生童試卷備用等項,除裁充餉外,實存銀二千一百三十三兩八錢三分零。

一、更名租餉款項 :武桃龍三莊原額田地二千二百一十二頃六十畝六分七釐零,各屬科糧不等。

共科秋糧米麥七千六百九十二石五斗五升六合零。

額徵《井草課地蓬》共銀五千一十二兩七錢八分四釐零。

原額「人丁」 二千九百六丁。

額徵:銀六百二十三兩一錢六釐零。

見在人丁一千一百一十九丁。

以上丁糧米麥,共銀五千六百三十五兩八錢九分零。

地畝另派 九釐餉銀一千一十六兩七錢五分八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