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9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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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徵:銀三千二百五十九兩六錢九分九釐零。見在人丁五千四百六十二丁。

以上地丁二頃,共額銀二萬五千九百一十五兩三錢三分五釐零。

一、地畝另派 九釐餉正扛,共銀四千四十七兩一錢二分零。

不在地丁、湖洲雜課 、桃源麻鐵魚油稅鈔,共銀二十三兩八錢九分三釐零。遇閏加銀一兩三錢四分,係魚戶、行戶出辦。今因逃亡無憑徵解,俟民集商通之日,另文申報。

一、起運戶部項下 解南《農桑絹》正扛,共銀一十一兩六分一釐零。

《解南戶口》鈔正扛帶閏,共銀四十九兩二錢一分二釐零,解費銀四錢二分八釐零。

《新舊黃絹》正扛,共銀三百四十四兩五錢八釐零。

《南北乾魚》正扛,共銀六十八兩四錢二分四釐零。二項解費銀六錢一分五釐零。

一、摘裁 《宗祿折色》銀一千六百二十六兩八錢四分三釐零。

官員柴薪銀七十四兩四錢。

茶價雜用銀四十六兩四錢三分九釐零,民校等役銀一百六十兩。

九釐:遼餉正扛共銀四千四十七兩一錢二分零。

《歸併屯餉籽粒》共額銀二千七百七十三兩七錢六分。

丁糧外派屠稅課鈔銀二十兩,遇閏加銀一兩三錢四分,係行戶辦。今因逃亡無憑,徵解禮部項下 北京藥味正扛共銀六兩三錢六釐零,解費銀五分六釐零。

《解南藥味》銀六錢一分一釐零。

工部項下 緞疋正扛,共銀一百八十六兩二錢六分一釐零,解費銀一兩六錢七分六釐零。鵓鳩正扛,共銀四錢五分四釐零,解費銀四釐零。

《翎毛》正腳銀九兩六錢,解費銀八分六釐零。《貓竹正扛》共銀三十八兩五錢,解費銀三錢四分六釐零。

屯田司料正扛,共銀三百七十二兩七錢六分七釐零,解費銀三兩三錢五分四釐零。

弓箭、弦條正扛,共銀一千一百五十三兩八分二釐零,解費銀一十兩三錢七分七釐零。白硝、麂皮正扛,共銀七十五兩,解費銀六錢七分五釐。如遇折色之年,每兩另派京扛九釐。胖襖、褲鞋正腳銀五十二兩五錢。

熟鐵正扛帶閏共銀二百二十九兩八錢一分零,《解費》銀二兩八釐零。

《軍器》銀六十四兩三錢八分八釐零,《解費》銀五錢七分九釐零。

綾紗紙價銀二百三兩三錢三分四釐零。候部文到之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顏料正扛共銀八百一十三兩一錢八分一釐零。解費銀三兩八錢七分三釐零。

《舊編》存留奉裁款項 「賦役」 《舊編冗款》,共銀六千二百七十二兩三錢一分五釐零。

順治九年,會裁各官役俸食等銀三百九十四兩四錢。

順治十二年、十四年,奉裁「分巡湖北道吏書快手、皂隸、鋪兵、扇夫併本府通判修宅桌圍及府學膳夫、本縣薪銀、油燭、迎送上司傘扇、縣丞薪銀、縣學膳夫、鄉飲本府應朝盤纏、本縣應朝盤纏及廩糧門神、《桃符春》牛芒神、提學道歲、科考生童合用試卷、孤貧口糧供應」 等項,共裁銀四百九十一兩二錢四分七釐零。

順治十六年,奉裁馬快并民壯工食,共銀二百六兩四錢。

康熙元年奉裁各吏書工食銀二百五十九兩二錢。

康熙二年,奉裁生員廩糧銀四十八兩。

一、隨漕 淺船繩纜銀七十一兩八錢三分六釐零,解費銀六錢四分六釐零。

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正扛共銀三百八十一兩六錢三分七釐零,解費銀三兩四錢三分四釐零。

一、存留款項 ,府、道、廳、縣官役俸食除裁充餉外,實存銀一千七百五十八兩一錢二釐零。曆日科舉共銀五十七兩二錢二分七釐零。解費銀五錢一分五釐零。

各驛馬價館夫支應接替站船水手等項共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