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9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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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四升七合

無徵銀二兩七錢三分一釐一毫八絲五忽七微一塵七渺。

「實成熟秋糧米」 、三萬八百三十石八斗三升一合四勺

實徵銀一萬六千四十八兩九錢五絲四微九塵一渺。

荒夏稅米三斗七升九合一勺五抄五撮四圭一粒三粟。

無徵銀一錢四分八釐一毫五絲二忽七微七塵一渺。

成熟夏稅米一千二十四石六斗六升六合一勺四抄四撮五圭八粒七粟。

實徵銀三百八十六兩八錢六分一釐九毫四絲七忽二微二纖九塵九渺。

桑絲、五百九十五斤二分五釐

額徵:銀三百三十三兩二錢八毫四絲二忽一微。

康熙九年內,知府張奇勛、知縣劉宗沛奉撫院盧震通察,捏報墾荒之積弊,并逃亡荒糧之包賠,本縣共冊報順治十年、十二、三年捏墾秋糧米九百九石八斗九升六合九勺一抄。又共冊報康熙二、三、四年逃亡荒秋糧米六千六百八十三石七斗九升二合六勺一抄,撫院盧前後具題請蠲。

南糧 額徵江南本色正米六千六百三十四「石二斗,每秋糧米一石,派徵米二斗一升五合一勺四抄四撮八粒九粟;每正米一石,派徵二五耗米二斗五升,該米一千六百五十八石五斗五升。每秋糧米一石,該耗米五升三合七勺八抄六撮二粒二粟。」 共正耗米八千二百九十二石七斗五升,除荒無徵米一石四斗一升一合,實徵正米八千二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九合。

另正米一石派徵驢腳米一斗五升,該米九百九十五石一斗三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該銀九百九十五兩一錢三分;以二錢給解役,該銀一百九十九兩三分六釐;無徵銀三分三釐八毫六絲四忽二微八纖八塵九渺,實徵銀一百九十八兩九錢九分二釐一毫三絲五忽七微一纖一塵一渺。八錢充餉,該銀七百九十六兩一錢四釐;無徵銀一錢三分五釐四毫五絲七忽五纖五塵八渺,實徵銀七百九十五兩九錢六分八釐五毫四絲二忽八微四纖四塵二渺。漕糧 額徵兌軍本色正米四千六百四十三石四斗。每秋糧米一石,派徵米一斗五升五勺八抄三撮三圭三粒八粟;每正米一石,派徵四耗米四斗,該米一千八百五十七石三斗六升,共該正耗米六千五百石七斗六升。

另正米一石,派徵里納盤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該米四百一十七石九斗六合。

共徵正耗并里納船腳米共六千九百一十八石六斗六升六合。內除無徵米一石一斗七升六合三勺九抄八圭,實徵米六千九百一十七石四斗八升九合六勺九抄二圭。

《人丁 》原額人丁一萬二千六十八丁。

額徵并新加顏料,共銀二千一百四十六兩六錢二分二釐六毫七絲一忽二微八纖五塵四渺。奉文編審,除新增外,實逃亡人丁二千一百六十六丁,無徵銀三百八十五兩二錢八分一釐五毫八絲二忽。又除奉文豁免西山故夫一丁,豁免銀一錢八分九釐九毫六忽八微五纖四塵七渺。實在人丁九千九百一丁,實徵銀一千七百六十一兩一錢五分一釐一毫八絲二忽四微三塵七渺。

康熙九年內,知府張奇勛、知縣劉宗沛奉撫院盧震通察逃亡人丁,本縣共冊報康熙二、三、四年一千九百四十八丁。尋本省撫院盧震力疏請豁。

以上地畝人丁銀二項條遼,除優免并本色南漕糧米外,通共額徵銀二萬八千六百二十四兩三錢六分二毫六絲八忽六微八纖六塵二渺。

除荒併豁免逃亡故夫銀三百九十兩二釐二毫七絲九忽八微七纖二塵二渺。

實徵銀二萬八千二百三十四兩三錢五分七釐九毫八絲八忽八微一纖四塵。

一、起運地丁錢糧并康熙六年奉裁巡道及雜職等官役俸食,共額銀二萬二千四百三十三兩一錢六分二釐二毫八絲九忽三微八纖六塵二渺。除荒并豁免故夫銀三百二兩六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