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錢,共銀四十一兩八錢。
軍器銀一百四十四兩
《解費》每兩三分,該銀四兩三錢二分。
綾紗紙價銀一百五十一兩七錢六分二毫四忽七微,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銀三百零八兩。每百京扛二兩,該銀六兩一錢六分。
解費每兩三分,該銀九兩四錢二分四釐八毫。以上各項,係《明志》舊編起運之數而
《皇清》由之未改者也。
工部「《湖洲雜課》漁戶出辦生銅正銀四兩,《京扛》」 銀三分六釐。
熟鐵正銀二十一兩七錢三分四釐五毫。京扛每兩九釐,該銀一錢九分五釐六毫一絲五忽。生漆正銀一兩七錢四分。每兩京扛九釐,該銀一分五釐六毫六絲。
黃麻正銀五兩三錢九分八釐八毫。每兩京扛九釐,該銀四分八釐五毫八絲九忽二微。遇閏加徵銅錢料銀三兩二分二釐三絲二忽解司。以上四項,新議解官盤費,每兩三分,共銀九錢八分六釐一毫九絲九忽。
光祿寺項下 新加蠟、茶、黃白蠟顏料等銀二百七十九兩三錢四分六釐四毫。
戶部項下 湖洲雜課,漁戶出辦本折鈔銀八兩八錢六分五釐九毫八絲九忽二微八塵五纖七渺。遇閏加銀五錢六分五釐四毫六絲。新議解官盤費,每兩三分,共銀九錢八分六釐一毫九絲九忽。
新增丁銀五百一十一兩五錢六分一釐六絲八忽八微六塵。
以上各項,皆《明季舊志》之所無。而
《皇清》之所新增者也。
祁陽縣
原額田五千一百三十頃七十四畝七分,科秋糧米七千一百五十八石五斗六升七合,額徵銀九千一百七十六兩八錢八分六釐一毫九絲九忽九微七塵六漠三茫。
夏稅米四百四石一斗四升四合一勺。入秋糧內帶派。
原額、地七十五頃七十五畝
科秋糧米六十九石四斗四升三合八勺五抄,額徵銀九十三兩四分二釐四毫四忽一微四塵四纖六渺四漠六茫。
夏稅米三石九斗二升一合一抄。秋糧內帶派科桑絲三十斤十五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四絲,入秋糧內帶派
原額塘六百四十七頃八十畝三分九釐二毫,科秋糧米五百六十九石九斗六升八合七勺四抄六撮一圭。
額徵銀七百六十三兩六錢五分六釐七毫一絲六忽六微三塵四纖三渺八漠。
夏稅米三十二石一斗七升八合七勺。入秋糧內帶派。
又陞科秋糧米十石三斗六升七合六勺七抄二撮三圭。
派徵銀十三兩八錢九分八毫三絲六忽九微四塵二纖一渺一漠一茫。
陞科夏稅米五斗一升一勺一抄五圭,入秋糧內帶派。
戶口人丁
原額「人丁」 一萬九百九丁。
額徵:銀二千六十九兩五錢三分五釐五毫七絲一忽。
新增人丁三百二十八丁。
該徵銀六十二兩二錢二分四釐七毫一絲九忽二微八塵。
《丁地》二項,共徵銀一萬二千五百七十九兩二錢三分六釐四毫四絲八忽七塵一纖五渺。地畝另派 民田遼餉銀二千四百九十一兩四分九釐二毫五絲。
《丁糧》外派 門灘鈔銀二十二兩,鎮廢無徵。以上丁地遼餉及門灘鈔等項,共銀一萬五千九十二兩二錢八分五釐六毫九絲八忽七纖一塵五渺。
內除門灘無徵銀二十二兩。
實徵銀一萬五千七十兩二錢八分五釐六毫九絲八忽七纖一塵五渺。
起運
戶部項下 《江南農桑》絹價正扛共銀一十八兩二錢三釐。
《北京富戶》正扛,共銀二兩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