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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軍》年例米正扛,共銀一千六十七兩九錢八分三釐八毫四絲。

解費銀三十二兩三分九釐五毫二絲。

江南戶口鈔帶閏折銀、八十二兩四分七釐二毫八絲一忽四微三纖一塵五渺

解費銀二兩三錢八分二釐。

《宗祿》折色銀、一千八百八十九兩四錢六分一釐六毫七絲六忽四微

解費銀一十二兩六錢九分九釐九毫二絲。茶價雜項,共銀二十二兩五分。

解費銀六錢七分五釐

民校等役工食銀七十八兩九釐。遼餉銀二千四百九十一兩四分九釐二毫五絲。

《門攤》鈔銀二十二兩。鎮廢無徵。

康熙元年,新增人丁銀六十二兩二錢二分四釐七毫一絲九忽二微八塵。

本部正雜及遼餉門攤,共銀五千七百三十五兩五分九釐七毫六絲七忽一微一塵一纖五渺。內除門攤無徵銀二十二兩。

實徵完解銀五千七百一十三兩五分九釐七毫六絲七忽一微一塵一纖五渺。

共解費銀四十七兩七錢八分七釐四毫四絲。禮部項下 「盛京藥味」 正扛,共銀七兩一錢四分六釐四毫五絲七忽五微。

《解費》銀二錢一分四釐三毫九絲四忽。

工部項下 屯田司料正扛,共銀一百七十八兩六錢三分七釐三毫九絲六忽。

解費銀五兩三錢五分九釐一毫。

《黃麻》正扛,共銀一十兩七錢三分八釐二毫八絲二忽五塵。

《熟鐵》正扛,共銀二兩二錢二釐一毫四絲二忽。二項解費,銀三錢八分八釐二毫五絲。

白硝、麂皮正扛,共銀六十四兩二錢。

《解費》銀一兩九錢二分六釐。如遇折色之年,每兩別派京扛九釐。

活鹿正扛,共銀四兩三分六釐。

《解費》銀一錢二分一釐八毫。

實心花斑二竹正打,共銀三十三兩。

胖襖、褲鞋正腳銀一十二兩。

軍器銀一百三十兩

解費銀三兩九錢

綾紗紙價銀一百五兩八錢七分三釐六毫七絲一忽。候文到之年派解,每年不必帶徵。本部正扛,除綾紗紙價外,共銀四百三十四兩八錢一分三釐八毫二絲一微。

共解費銀一十一兩六錢九分五釐一毫五絲。《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并新加顏料正扛,共銀四百六十二兩四錢六分四釐五毫,解費銀七兩三錢四分四釐。

隨漕

運糧官軍行月二糧銀一百五十九兩二錢二分四釐。

淺船銀三十二兩四錢七分七釐。

解費銀九錢七分四釐三毫一絲。二項徑解赴糧道開銷。

兵部項下 江南江濟水夫銀一百七十四兩二錢二分五釐八毫七絲。

解費銀五兩二錢二分六釐七毫七絲六忽一微。此項徑解驛道馬價開銷。

存留

道、府、廳、縣各官俸薪及役工食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一千五百四十五兩一分三釐九毫三絲三忽三微。

東安縣

原額田二千五百四十三頃六畝二分。內上田六十二頃六十四畝五分三釐四絲七忽,每畝科秋糧三升三合,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原入秋糧內:帶徵中田八百頃七十三畝一分,每畝秋糧二升八合,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照前帶徵下田六百三十二頃三十二畝二分,每畝秋糧二升二合,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山鄉田一千四十五頃五十三畝九分,每畝科秋糧八合三勺,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升科山鄉田一頃八十二畝一分,每畝科秋糧八合三勺,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原額地十九頃二畝六分。內芝麻地、黃豆地一十三畝六分五釐。每畝科秋糧八合四勺。每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