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1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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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照前帶徵。

桑絲地五頃三十畝。每畝科絲五錢,該絲一十六觔九兩

書院地一畝,科秋糧三升四合四粟。帶科夏稅米一合八勺八抄五撮六圭七粒。

原額塘一百九十頃七十二畝三分一釐五毫四絲一忽。內:

《中塘》四十九頃二十九畝四分六釐八毫二絲六忽,每畝秋糧二升八合,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下塘六十八頃一畝二分二釐七毫五絲一忽,每畝科秋糧二升二合,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山鄉塘七十三頃四十一畝六分一釐九毫六絲四忽。每畝科秋糧「八合三勺九抄八撮四圭五粒五粟。」 每石秋糧帶科夏稅米五升五合四勺六抄一撮,照前帶徵。

以上共科秋糧五千八十石五斗三升七合六勺。內猺糧止納秋糧折色,免派差徭,不分官民一體編差。

夏稅米二百八十一石七斗七升一合六勺九抄五撮八圭三粒三粟。

《桑絲》一十六觔九兩,二項并入秋糧內帶徵。以上共田、地、塘二千七百五十二頃八十一畝二分三釐八毫二絲九忽。

額載秋糧五千八十石五斗三升七合六勺。夏稅米二百八十一石七斗七升一合六勺九抄五撮八圭三粒三粟。

桑絲十六觔九兩,秋糧里遞除優免則例不等額徵,并新加顏料共銀五千二百四十一兩零。戶口人丁

原類人丁七千六百三十六丁,內除清審豁免人丁二十五丁。

實在人丁七千六百十一丁,內猺丁二十四丁,例不派差。

里遞除優免則例不等,每丁派銀二錢一分九釐六毫二絲六微一纖二塵四渺五漠二茫,額徵并新加顏料共銀一千六百六十六兩二錢六分一釐五毫八絲六忽六微六纖八塵五渺。

以上田、地、塘并顏料,共銀六千九百七兩八錢九分八釐三毫九絲三忽八微九纖一塵。闔縣地丁二項條遼,共徵銀八千五百二十六兩八錢五分九毫九絲三忽八微九纖一塵。內除豁免故夫丁銀七錢六毫七絲八忽九微,實徵銀八千五百二十六兩一錢五分三毫一絲四忽九微九纖一塵。

各部寺起運地丁錢糧六千一百五十二兩九錢五釐四毫九絲七忽八塵,豁免銀四錢五分九釐八毫八絲六忽。

實徵銀六千一百五十二兩四錢四分五釐六毫一絲一忽八塵。

《解費》銀八兩八錢一分四釐二毫。

《淺船》銀二十兩四錢九分七毫七絲二忽。除豁免銀二釐五絲九忽八微,實徵銀二十兩四錢八分八釐七毫一絲二忽二微。

江濟水夫銀一百六十三兩二錢三分七釐二毫六絲五忽,除豁免銀一分六釐四毫,實徵銀一百六十三兩二錢二分七毫五絲五忽。撥運存留官役俸食、驛站夫馬、祭祀供應備用等項二千一百八十兩四錢三釐三毫五絲九忽,除豁免銀二錢二分二釐三毫三絲三忽四微,實徵銀二千一百八十兩一錢八分一釐三絲六忽四微一纖八渺。

額外

順治十三、四年,知縣王鴻基奉文編審,新增人丁二千三十九丁。

十八年,知縣潘文彩奉文編審,新增人丁二百六十三丁,共新增人丁二千四百二丁,派徵銀五百二十七兩五錢二分八釐七毫一絲九微八塵四纖八渺。

《人丁》外派 湖洲雜課、漁油、鵝翎等銀五兩五錢四分九釐七毫,漁戶出辦。

《門攤啇稅》銀一十四兩八錢九分,班價銀十二兩六錢,商人出辦。

麂皮京扛,銀四錢六分九釐八毫,俱照《全書》數目刊載,遵照部行。

起運

戶部項下 《江南農桑絹價》,除西山故夫丁銀外,實該銀九兩二錢七分四釐五絲九忽一微二塵七纖二渺。秋糧內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