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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名,隨裁一百名,實在官兵一千四百名。增轄寧遠、新田二縣,其俸餉俱於布政司領給。康熙九年,改協為鎮,設總兵官一員,中營遊擊兼管中軍事一員,左右兩營遊擊二員。以道州參將改為永鎮左營遊擊,增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分為三營,每營額設馬步官兵八百名。將改為左營之道州營,撥兵二百名,充入中、右兩營,以符每營八百名之數,共設兵二千四百名。中營分汛零陵一半及東安、新田二縣。左營仍駐道州,分汛道州一州,江華、永明二縣。右營分汛零陵一半,及祁陽、寧遠二縣。其俸餉俱於布政司領給。

二十一年,奉裁兵一百四十名,隨又奉裁額兵六百名,實存三營額兵共一千六百六十名。祁陽縣兵制,《府志》未載。

東安縣

東安守鎮所

明洪武初,設立守鎮所。

《皇清》、悉行裁革。千百戶以及軍人。其屯田歸併永州

衛徵收新設永州府參將標下、輪撥千總一員、馬步官兵一百名駐防。康熙二十七年,奉文屯田屯丁屬東安縣

道州

順治四年,克道州,設專城守參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統領馬步官兵一千名,分防寧、永、江新四縣。官俸、兵餉俱於湖廣布政司領給。康熙九年,改道州城守為永州鎮左營,改參將,設遊擊一員,分汛道州一州,永明、江華二縣。守備、千、把仍舊裁馬步兵二百名,補充永鎮中、右兩營,實存馬步兵八百名,俸餉俱於本鎮中軍分撥。

永道守備府

明洪武初,設立永道守備一員,以都指揮行事。轄永州、寧遠二衛各所。立公署於道州。隆慶三年,移鎮江華駐劄。萬曆間,復改道州。

皇清初年,仍設永道守備,駐劄道州。順治六年,移守

永明縣領把總一員、馬步官兵二百名。官俸兵餉俱於湖廣布政司領給。康熙六年,永道守備奉裁。

分守道中軍

明嘉靖丙午,始設分守上湖南,駐劄永州,帶標兵以資彈壓,設中軍守備以統領之。先是俱屬委署。崇禎年間,始奉部推守備一員,外委把總一員,招募民兵一百名,後增至三百名。

皇清因明之舊,設「分守」上湖南道,設中軍。順治十六

年裁「中軍。」 康熙六年并裁守道。康熙九年,改「分守上湖南道」 為「分守衡永郴道。」 中軍永裁《永州衛》

明洪武初年,設立指揮、鎮撫、千戶、百戶共一百二十六員,總旗、小旗、餘軍共五千八百零一人,輪流戍邊,在衛差操。

皇清、悉行裁革指揮以及軍人、特設永州衛屯政守

備一員,經歷一員,千總一員,管理屯餉。井東安所屯糧歸併徵收,止議留守道巡捕官二名、守門官七名、軍人一百二十名為道前標兵,續奉文裁革,今康熙二十七年并裁衛

寧遠縣

明洪武初,設立道州守禦千戶所。後設寧遠衛,立公署於道州治右。

皇清、悉行裁革指揮以及軍人、改設寧遠衛屯政守

備一員管理屯餉。止議留門官五員。其屯丁一百四十八名,原供守城池差役之用。康熙二十七年并裁衛屯丁俱屬道州

寧遠所

明洪武初,設立寧遠左千戶所。

又設立太平營、扼蠻營、永安營、桂壘營、偃武營、大陽營,民兵三百名,兼同哨守。

皇清悉行裁革。千百戶以及軍人、止議留門官四名

屯丁三十名,供守城池差役之用。康熙二十七年并裁,其屯丁俱屬寧遠縣。

永明縣

明洪武初,設立桃川所。

又永州衛輪撥指揮一員,領軍九十一名。又靖西營、小水營、石螺營、鎮峽關、魚古營、苦子營、清溪營、養牛營,殺手共一百零二名哨守。

皇清悉行裁革。千百戶以及軍人、止議留門官四名

屯丁一百二十名,供守城池差役之用。新設千總一員,管理本所屯餉。康熙二十七年,奉文裁革,屬永明縣。

永明枇杷所

明洪武初,設立「枇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