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零六錢二分。又奉文留復黃塘驛節裁銀五百六十六兩一錢二分九釐一毫,共銀一千一百七十六兩七錢四分九釐一毫。內原荒銀八兩六錢一分七釐,尚實徵銀一千一百六十八兩一錢三分二釐一毫;遇閏加銀二兩零二分五釐。
黃塘驛 舊在黃塘江口。明洪武辛酉刱。正統甲子遷黃田,隆慶辛未遷江口。
斜潭鋪 縣東十里
瓔珞鋪 、都塘鋪 、古祿鋪 俱在南岸一都。
黃田鋪 ,圓嶺鋪 ,楹塘鋪。
喈口鋪 ,七里鋪 ,馬眼鋪。
正富鋪 俱在北岸都
南雄府兵制考 通志
府總
副將一員 ,都司二員。
守備二員 ,千總四員。
把總四員
保昌縣千總一員
始興縣千總一員
官兵一千六百員名,歲支俸餉二萬七千有奇,糧米五千七百六十石,馬料米一千八百四十餘石,分列左右兩營,其餉銀米料,逐月解發民兵。保昌縣三百六名,今抽革一百一十一名,始興縣一百六十名,今抽革四十一名。舊十年一編,糧多者為正戶,每役工食銀七兩二錢,外閏月六錢,衣甲二錢,合屬《一條鞭》。遞年人戶照丁糧編銀,在官衣給雇募。五十人為隊,隊有總,十人為甲,甲有長,視舊額當誠妥便也。
旗軍一千一十三名,陸續逃絕六百九十七名,見在三百一十六名。今裁汰,惟存屯軍
軍餉每《引目》一道、照鹽一十四包。其抽銀四錢。鹽價賤則商人趨利必多而軍餉增益。價騰踊則商人改業而軍餉必損。是以不能以數定也。
《通志》未載兵制
《始興縣志》
善後營 在城北關帝廟右。明崇禎辛未,流寇破城後,知縣周之士議詳:土著守城兵二百名、領兵把總官一員,俱食本縣士民樂輸銀并茶山、牛頭等稅。壬申,把總梁國垣捐資買田,創造營署。
皇清順治辛卯,七都捐銀始買縣治後黃宅房屋一。
所為防守公署。嗣奉功令,「凡各屬防守兵,俱食經制錢糧。」 原議樂輸牛頭,概不行徵。
東廓營 :在躍溪。同時設立領兵哨官一員、土兵五十名,以守其地。旋廢焉。
水哨營 在江口。舊設江道哨官一員,稽查塘兵,以伺上司往來。
皇清改為「水塘。」稽查傳遞,以防疏忽。
塘角塘 :距縣六十里。
都安水塘 :距縣四十里。
黃塘塘 :距縣三十五里。
三口塘 :距縣二十五里。
斜潭塘 :距縣十五里。
天子地塘 :距縣十里。
羅圍塘 :距縣十五里。
江口水塘 :距縣二十里。
高基嶺塘 :距縣三十里。
羅碑塘 :距縣四十五里。
總鋪塘 距縣五十里。以上每塘俱撥本縣防守兵輪流守之。又委一把總時常稽查,以防疏忽。
南雄府物產考 府志
府總
穀屬
早稻 、晚稻 ,中稻
早糯 、晚糯 、小麥
黍、稷 、黃豆 、黑豆
菉豆 芝麻
蔬屬
芥菜 、《白菜 、芥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