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5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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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零六錢二分。又奉文留復黃塘驛節裁銀五百六十六兩一錢二分九釐一毫,共銀一千一百七十六兩七錢四分九釐一毫。內原荒銀八兩六錢一分七釐,尚實徵銀一千一百六十八兩一錢三分二釐一毫;遇閏加銀二兩零二分五釐。

黃塘驛 舊在黃塘江口。明洪武辛酉刱。正統甲子遷黃田,隆慶辛未遷江口。

斜潭鋪 縣東十里

瓔珞鋪   、都塘鋪   、古祿鋪 俱在南岸一都。

黃田鋪   ,圓嶺鋪   ,楹塘鋪。

喈口鋪   ,七里鋪   ,馬眼鋪。

正富鋪 俱在北岸都

南雄府兵制考        通志

府總

副將一員     ,都司二員。

守備二員     ,千總四員。

把總四員

保昌縣千總一員

始興縣千總一員

官兵一千六百員名,歲支俸餉二萬七千有奇,糧米五千七百六十石,馬料米一千八百四十餘石,分列左右兩營,其餉銀米料,逐月解發民兵。保昌縣三百六名,今抽革一百一十一名,始興縣一百六十名,今抽革四十一名。舊十年一編,糧多者為正戶,每役工食銀七兩二錢,外閏月六錢,衣甲二錢,合屬《一條鞭》。遞年人戶照丁糧編銀,在官衣給雇募。五十人為隊,隊有總,十人為甲,甲有長,視舊額當誠妥便也。

旗軍一千一十三名,陸續逃絕六百九十七名,見在三百一十六名。今裁汰,惟存屯軍

軍餉每《引目》一道、照鹽一十四包。其抽銀四錢。鹽價賤則商人趨利必多而軍餉增益。價騰踊則商人改業而軍餉必損。是以不能以數定也。

《通志》
未載兵制

《始興縣志》

善後營 在城北關帝廟右。明崇禎辛未,流寇破城後,知縣周之士議詳:土著守城兵二百名、領兵把總官一員,俱食本縣士民樂輸銀并茶山、牛頭等稅。壬申,把總梁國垣捐資買田,創造營署。

皇清順治辛卯,七都捐銀始買縣治後黃宅房屋一。

所為防守公署。嗣奉功令,「凡各屬防守兵,俱食經制錢糧。」 原議樂輸牛頭,概不行徵。

東廓營 :在躍溪。同時設立領兵哨官一員、土兵五十名,以守其地。旋廢焉。

水哨營 在江口。舊設江道哨官一員,稽查塘兵,以伺上司往來。

皇清改為「水塘。」稽查傳遞,以防疏忽。

塘角塘 :距縣六十里。

都安水塘 :距縣四十里。

黃塘塘 :距縣三十五里。

三口塘 :距縣二十五里。

斜潭塘 :距縣十五里。

天子地塘 :距縣十里。

羅圍塘 :距縣十五里。

江口水塘 :距縣二十里。

高基嶺塘 :距縣三十里。

羅碑塘 :距縣四十五里。

總鋪塘 距縣五十里。以上每塘俱撥本縣防守兵輪流守之。又委一把總時常稽查,以防疏忽。

南雄府物產考        府志

府總

穀屬

早稻    、晚稻    ,中稻

早糯    、晚糯    、小麥

黍、稷    、黃豆    、黑豆

菉豆    芝麻

蔬屬

芥菜    、《白菜    、芥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