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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垣門甬道未就,次年教諭李遇春踵而成之。三十三年,地震,盡圮。三十四年,重建廡堂齋舍。四十五年,知縣葉可行、教諭馮文燫捐修。

皇清順治十六年,颶風盡毀學垣,訓導梁宸棟募修。

未就,吳廷縉捐俸鳩工未竣。康熙七年,知縣沈彲捐俸督修。補祭器,肅祭儀,酌祭品,廟祀一新社學 。明成化甲午年,副使涂棐令各州縣建社學百七十有九。文邑立七區,徵近學墟市雜稅,充社師束脩之資。今無一存。

王陽書院 在城北鎮恬山之麓。明萬曆乙未,知縣賀沚立。按《縣志》:「因許給諫子偉遍創義學,乃與邑紳曾應期、林有鶚昆季,建學寘田。後圮于地震,有鶚、有鳴,復造文昌閣、崇正樓、體仁堂、文在茲坊,濬滌德池而搆橋焉。又捐田助祭修理。鼎革之後,瓦礫榛莽,先儒祀於別所。」

皇清康熙七年,邑令沈彲捐俸倡復賀汪、周三令祠。

附焉

學宮「濟貧」 田 在北山都,耕佃收粒,備賑貧生輸差在內。原價四十兩,每價十兩,議租一兩,每官銀一兩,支租銀一兩二錢輸納。

書院祭祀修理田 四處:一在書院前,一在分司前,一在北山坑,一在大潭村。

店鋪一座 在縣前。共價一百十兩五錢,每年收租供春秋二祭,并逐時修理,輸差在內。書院科舉田 在上瑤村。價銀七十兩五錢,每年租銀七兩五錢,每科積租共二十二兩五錢,輸差在內。

書院濟荒田 在蔡村。價銀三十兩。每年租銀二兩八錢,輸差在內。

會同縣儒學 。元至元二十「八年,附縣治,立於平定鄉。皇慶元年,隨縣遷端趙郡。明洪武三年,署縣縣丞李霖始立於縣東。二十七年,知縣熊彥信鼎建殿堂、兩齋。永樂元年,典史徐廷玉重建堂、齋、廚庫、外門。正統七年,提學彭琉以狹隘徙建舊址之西。十一年,典史饒世高鑿泮池,添立會饌堂。」 成化二年,知縣李秉綖重修。八年,知縣陳釗以副使涂棐命,改建「明倫堂於齋東,立射圃。」 二十年,教諭丘定請造祭器。二十二年,僉事陳英命署縣主簿曹冕改向建正殿、兩廡、戟門,遷明倫堂于殿後少西,建兩齋、儀門、外門。弘治元年,典史曾暹置石柱為櫺星門,鑿泮池於門外。十二年,知縣陳策重修。十七年,署縣丞王錫、訓導王爵加葺。嘉靖七年,知縣劉源遷明倫堂兩齋於舊址之西,建「啟聖祠」 、「敬一亭。」 二十二年,知縣曾廷梅重修。三十年,知縣陳儒建講堂。萬曆七年,颶風毀壞。十五年,知縣徐應麟以巡道易可久,命遷於分司,市地易基,創「廟廡、堂齋。」 十八年,提學孫秉陽命知縣王密建。

社學 五處明成化間立。

應台書院 在舊學地址。萬曆癸丑,知縣葉中聲建,傾廢多年。

皇清因故址,建屋一間。

學田 :明萬曆三十三年,知縣盧章送沒官銀五十兩,教諭池起鳳捐俸二十兩,共置溝尾、塔邊、墩後龍俊洋、塘心荻魯田七坵,租銀五兩八錢五分。

皇清順治九年,報荒。十二年教諭鄭熙運墾,復原額。

糧租遞年解,道賬給貧生。

萬曆三十四年,知縣虞脫穎給沒官田背峒三角二坵,租銀三錢五分。

皇清順治九年報荒,康熙六年,訓導梁英裘招佃墾。

復「租銀解道,賑給貧生。」

崇禎年間,生員王象陽捐《木櫳》等田四十五畝七分二釐,租銀三兩二錢。

皇清順治九年報荒,康熙六年,訓導梁英裘招佃墾。

復二十四畝五分四釐四毫七絲,照額折熟租銀解道賑給貧生。尚荒二十一畝一分七釐五毫三絲無徵。

順治十年,生員馮如京捐嶺仔加苪田十四丁,充本學饌膳,經教諭鄭熙運詳縣申道,批明在案。除納糧五兩六錢外,該租銀一十八兩。稅載《葉盧池戶》。

樂會縣儒學 。「宋附縣治于會同縣之泗村都。元至元二十四年,邑治徙於太平都之調懶。三十一年,徙萬泉渡北,再遷渡南。學治無稽。延祐三年,海北廉訪司照磨范槨始建廟學於邑治之東。天曆元年,教諭蔡慶存請于縣尹郭德賢重葺。至正四年,主簿莊《益考》。九年,知縣白璧屢嘗新之。明洪武三年,知縣王思恭」 重建。永樂六年,知縣諸葛平重建殿、廡、堂、齋、戟門、櫺星門、廚庫、射圃。正統四年,知縣莫卿改建明倫堂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