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卷目錄
桂林府部彙考四
桂林府戶口考
桂林府田賦考
桂林府風俗考
桂林府祠廟考〈寺觀附〉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二卷
桂林府部彙考四
桂林府戶口考 府縣志合載
府總
原額人丁并興安縣《米折丁》共六萬二千四百三十九丁一分八釐五毫。內除全州崇禎十四年大造審豁人丁一百九十七丁。
《寔在人丁》六萬二千二百四十二丁一分八釐五毫。
該丁銀八千九百六十兩零六分九釐有奇。《臨桂縣》:〈附郭。〉
戶二萬零五百九十。口十二萬三千四百一十三。
原下中則舊額:人丁一萬七千七百一十丁。每丁一錢。
共丁銀一千七百七十一兩,并徵回優免在內,全熟無荒。以上載《新訂全書》。
興安縣
戶三千八百八十三,口一萬四千二百九十。《人丁併米》折丁八千二百七十四,丁八分三釐有奇。
該丁銀一千二百四十一兩二錢二分五釐零。靈川縣:
戶七千六百七十三。口五萬一千五百六十。《人丁》一萬六千零六十三丁。
該丁銀二千七百三十兩七錢一分。
陽朔縣
自順治十年恢復,因未經編審,仍按舊額造報人戶三千八百一十三丁。
共徵丁銀五百七十一兩九錢五分。康熙四年,知縣李嘉會奉文編審,雖除荒絕四百八十一丁,尚造報寔在丁三千三百三十丁零,其報墾所加新丁,每歲增加未定。
永寧州
戶三千七百四十,口一萬三千七百零九。永福縣:
戶一千九百八十七,口一萬五千九十八。《人丁》四千五百九十七,丁五分。
丁銀二百六十六兩五錢一分七釐有奇。義寧縣:
戶二千九百八十四。口一萬六千七百三十一。人丁三千四百七十四丁。
丁銀三百八十二兩一錢四分。
全州
戶一萬四千八百三十七。口四萬五千七百一十二。
原額人丁五千九百六十一丁八分五釐。又每丁編銀二錢九分五釐有奇。
共銀一千七百六十一兩七錢二分六釐有零。除荒外,
《寔徵》人丁三千零七十五丁一分有奇。
該徵銀九百零八兩六錢九分三釐有奇。《灌陽縣》
戶一千八百九十。口九千七百三十九。
《人丁》二千三百四十八丁。
丁銀二百三十四兩八錢。
桂林府田賦考 府志
本府
原額官民猺田地塘稅二萬三千五百一十九頃八十三畝一分六釐零。內除灌陽縣康熙二年洪水為災,划去下則民田稅一十二頃九十七畝三分五釐。
實在官民田地、塘稅二萬三千五百七頃八十二畝四分零。
額編秋糧米、一十一萬八千三百九十九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