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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差》銀一千一百四十兩八錢二分零。

《力差》銀六百四十七兩六錢。

里甲公費銀二百九十三兩六錢三分零。知縣一員,歲支俸薪銀四十五兩;舊額「紙紅銀二十兩,今奉裁。門子二名、皂隸十二名、民壯三十名、禁卒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二名、斗級二名,舊額書辦十二名,今奉裁。」 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百五十四兩。鋪司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六錢,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鞭春祭祀銀二十八兩。

主簿一員土官

典史一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歲支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喂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齋夫二名,膳夫二名,門子二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廩膳》二十名,奉開復三分之一。每名歲支《廩餼》銀二兩四錢,共該《廩餼》銀四十八兩。

課程

窯課:商稅銀一十三兩一錢,遇閏照加

媽泰銅廠,於康熙二十二年報部開采。

《鐵苴》:請幫助識別此字。屯出可冶鑄鹽鍋,每年解課銀二百四十兩。原係本縣官鑄鍋行銷。黑、琅二井課銀亦係縣解。康熙四十一年,鍋歸井鑄,提舉完課。廣通縣:

《民地》原額三百九十四頃六十畝七分三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地二百八十四頃九十八畝九分三釐零,每畝科稅一升一合二勺零。

中則地二頃一十九畝八分零,每畝科稅七合二勺零。

下則地一百七頃四十二畝零,每畝科稅三合二勺零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三百五十六石七斗八升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十石七斗三合零。

正耗共麥三百六十七石四斗八升八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二百六十六石四斗九升一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二百九十二兩三錢七分九釐零。

民田原額六百一十二頃七十八畝一分一釐零。俱實在成熟。

內上則田一百八十四頃七十三畝二分七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一合。

《中則》田二百五十六頃九畝八分四釐零,每畝科糧一升七合。

下則田一百七十頃九十五畝。每畝科糧一升二合零。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

徵秋米一千二十九石八斗八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十石八斗九升六合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六十石七斗八升三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八百四十三兩九錢七分四釐零。

歸併縣轄勳莊田實在成熟共三十二頃二十二畝七分二釐零。《科則》上、中、下三等同民田,徵秋米五十石九斗一升六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一石五斗二升七合零。

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八錢一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五十二石四斗四升四合零,實徵《秋糧條編》銀四十一兩七錢二分五釐零。歸併廣通境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一十三頃六十五畝八分七釐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三百五十五石八斗二升五合零

共該折色銀一百五十四兩六錢五分七釐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文晟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一十一頃五十一畝九分零,徵本色麥六十八石二斗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二石四升六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