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82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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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閏年分,加徵閏月雜稅銀二兩三錢六分四釐二毫。

平遠稅

年額鹽稅銀七十二兩三錢六分九釐八毫。遇閏加徵鹽稅銀六兩三分八毫一絲。

年額雜稅銀一百一十五兩五錢四分八釐八毫。

遇閏加徵雜稅銀九兩二錢三分九釐一毫九絲。內除該州存留表箋等銀二十六兩四錢,《黔西稅》

年額鹽稅銀二百八十八兩五錢八分二釐,遇閏加徵鹽稅銀二十四兩四分八釐五毫。年額雜稅銀九十七兩六錢八分五釐三毫,「遇閏加徵雜稅銀七兩八錢一分八毫三絲。」 內除該府存留表箋等銀二十六兩四錢。

年額牙帖銀四兩

大定稅

年額鹽稅銀、一百一十一兩三錢二分八釐。遇閏加徵閏月鹽稅銀、九兩二錢七分七釐三毫

年額雜稅銀一百一十八兩七錢一分一釐五毫。

遇閏加徵雜稅銀九兩四錢九分一釐九毫。內除該府存留表箋等銀二十六兩四錢。

永寧稅

年額鹽稅銀三百一十二兩二錢四分一釐。遇閏年分,加徵閏月鹽稅銀二十六兩二分一毫。

年額雜稅銀九十二兩九錢一分三釐一毫。遇閏加徵閏月雜稅銀七兩四錢二分九釐二毫。

烏茶渡稅

年額雜稅銀六百一十兩二錢一分八釐四毫。遇閏加徵閏月雜稅銀四十八兩七錢九分二釐五毫。

畢節稅

年額鹽稅銀三百六兩五錢九分八釐。

遇閏年分,加徵閏月鹽稅銀二十五兩五錢四分九釐八毫。

年額雜稅銀二百六十四兩三錢九分。

遇閏年分,加徵閏月雜稅銀二十一兩一錢三分九釐七毫。

威寧府風俗考        通志

府總

《元志》:婚姻不避親族。氣習朴野,俗類土番。《明一統志》:戍此者皆中州人。其冠婚喪祭之禮,皆不混於流俗。

《郡志》:「刀耕火種,不事蠶桑;病不醫藥,惟禱鬼神。」 衛志荷氈被毳。

氣勁地寒牧羊為產

習俗鄙陋,性格野樸,不事商賈,惟務農桑。聲教漸訖,向慕儒雅。

人多勤儉,文風武略,漸有可觀。

威寧府祠廟考        通志

本府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府城西。

社稷壇 在府城北

厲壇 在府城西

城隍廟 在府治東

關帝廟 在府北隅

旗纛廟 在府治東一里。

忠烈祠 在府城東。明天啟二年,烏酋入寇,指揮管良相、李應期、朱運泰、千戶蔣邦俊各殺其妻子,相聚焚死。敕祀之。

平遠州

風雲雷雨山川壇

社稷壇

厲壇

城隍廟

關帝廟

黔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