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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遣使分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及京城寺觀。 泰定四年閏九月,命祭嶽瀆山川。」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四年閏九月甲戌,命祀天 地,享太廟,致祭五岳四瀆名山大川。」

文宗大曆元年九月壬戌遣使祭五岳四瀆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二年冬十月甲辰遣祕書太監王珪等代祀岳鎮海瀆后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三年六月癸丑,遣使分祀嶽鎮海瀆。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順帝至正二年遣翰林學士三保等代祀五岳四瀆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太祖洪武元年合祀嶽鎮於山川壇

按《明會典》:「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正殿七間, 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鍾山之神。東 西廡各十五間,分祭京畿山川、春夏秋冬四季月將 及都城隍之神。壇西南有先農,壇東有旗纛,廟南有 籍田。」

按《圖書編》:「洪武元年,令郡縣各立山川壇,制同社稷。 洪武二年,始定嶽鎮海瀆及山川諸祀。」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二年,以岳鎮海瀆山川諸神止 合祀於城南諸神享祀之所,未有壇壝等祀,非隆敬 神祇之道。命禮官考古制以聞。禮官奏:「嶽鎮海瀆之 祀,虞舜以四仲月巡狩,而祭四岳。東嶽曰泰山,四岳 之宗也,故又曰岱宗;南嶽曰衡山,西嶽曰華山,北岳 曰恆山,而未言五嶽。《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 五嶽四瀆,始有五嶽之稱,蓋以中嶽、嵩山並列。又《周 官·小宗伯》:「兆四望於四郊。」鄭元註:「四望為四嶽四瀆。 瀆者,江、河、淮、濟也。四鎮者,東曰沂山,西曰吳山,南曰 會稽,北曰醫巫閭。」《詩》又曰:「巡狩而祀四嶽河海」,即又 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祀,無所不通,而嶽鎮海 瀆在諸侯封內,諸侯亦各以其方祀之。秦罷封建,嶽、 瀆皆領於祀官。及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 山川,天子無預焉。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 天子之邦。宣帝時,嶽瀆始有使者持節祀之禮。由魏 及隋,嶽鎮海瀆皆即其地立祠,命有司致祭。唐、宋之 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禮而望祭之祀, 又有遣祭之祀。元遣使祭嶽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 為五道。其天下山川之祀,《虞書》:「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周頌》曰:「懷柔百神。」《周禮》小宗伯:「兆山川、丘陵、墳衍,各 因其方。」《王制》:凡山川之小者,其祭秩視伯子男。劉向 謂:山川能生物,出雲雨,施潤澤,品類以百數,故視伯 子男。其在諸侯封內者,諸侯又自祭之。為楚祭睢、漳, 晉祭惡池,齊祭「配林」是也。秦罷封建,則皆領於祠官 焉。由漢唐以及宋、元,嶽鎮海瀆之外,又有其餘山川 之祀,不獨嶽瀆也。今國家開創之初,常以嶽鎮海瀆 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皆祀於城南享 祀之所,既非專祀,又室而不壇,非理所宜。夫海嶽之 神,其氣本流通暢達,無有限隔。今宜以嶽「鎮、海、瀆及 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合為一壇,春秋祀 之。」詔可。

「洪武三年合祀泰山於山川壇,始正嶽、鎮、海、瀆封號。」 按《明會典》:「東嶽、泰山,洪武三年春秋合祭於山川壇。 又正嶽、鎮、海、瀆、城隍諸神號,合祀太歲、月將、風雲雷 雨、嶽、鎮、海、瀆、山川、城隍、旗纛諸神。」又令每歲用驚蟄、 秋分各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是日上皮弁服 御奉天殿,降香中嚴,坐殿上。獻官復命解嚴還宮。 按《春明夢餘錄》,是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及各城 隍等稱號,惟孔子之封不改。遂詔為制:「一、五嶽之神, 稱東嶽泰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 嶽恆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 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 鎮醫巫閭山之神。」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 海之神、北海之神。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 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一、各處府州 縣城隍,稱某府城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某縣城隍 之神。」一、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錄某之 神,餘祠無功於民,不應祀典者,一切禁罷。降詔云:「五 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諡,歷代有 加。瀆祀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臣烈士,雖可加封號, 亦惟當時為宜。」今依古定制,岳、鎮、海、瀆並去前代所 封名號,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 依當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諡封美稱,皆與革去。其 孔子明先王之要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一 方一時者,比所有封爵,仍因其舊。遂為令。未幾,復降 儀註,凡府州縣新官到任,必先宿齋城隍廟,謁神與 誓,在陰陽表裏,以安下民。而祠祀之文,禮儀之詳,備 載《明集禮》。

按《日知錄》:三年六月癸亥詔曰:「五嶽、五鎮、四海、四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