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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三年七月。以 汴口復通祭河瀆。十二月己卯。詔澶州於河南置嶽 瀆廟。

仁宗康定元年詔封四瀆四海為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康定元年,詔封江 瀆為廣源王,河瀆為顯聖靈源王,淮瀆為長源王,濟 瀆為清源王,加東海為淵聖廣德王,南海為洪聖廣 利王,西海為通聖廣潤王,北海為沖聖廣澤王。」

皇祐四年詔汴口祭河兼祀天河內四瀆等十七星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四年以靈臺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斗奎與東井天津天

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 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

世宗大定四年六月定海瀆之祀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四年六月,初定五嶽四瀆禮。」

按《禮志》:「四年禮官言,嶽鎮海瀆當以五郊迎氣日。」

祭之。詔「依《典禮》,以四立土王日就本廟致祭,其在他 界者遙祀。立春祭東海于萊州,東瀆、大淮于唐州;立 夏望祭南海、南瀆、大江于萊州,立秋望祭西海、西瀆 于河中府,立冬望祭北海、北瀆、大濟于孟州。其執爵 並依唐、宋之舊。」

章宗明昌六年詔加四瀆王爵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六年十二月乙亥,詔加五嶽 四瀆王爵。按《禮志》,「明昌間從沂山道士楊道全請, 封淮為長源王,江為會源王,河為顯聖靈源王,濟為 清源王。每歲遣使奉御署祝版,奩薌乘驛詣所在,率 郡邑長貳官行事。」

世祖至元三年夏四月定四瀆祭所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秋七月甲午。遣使祀五 嶽四瀆。按《祭祀志》:「三年夏四月,定歲祭嶽鎮海瀆 之制。正月東海瀆立春日祀東海于萊州界,大淮于 唐州界。三月南海瀆立夏日遙祭南海大江于萊州 界。七月西海瀆立秋日遙祭西海大河于河中府界。 十月北海瀆立冬日遙祭北海于登州界,濟瀆于濟 縣。」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既有江南。乃罷遙祭。 至元二十八年,遣官禱南海淮瀆。又加四瀆封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饑。二月己卯,遣官 持香,詣中嶽南海淮瀆致禱。丁酉。詔加嶽瀆四海封 號。各遣官致告。按《祭祀志》。二十八年正月,「詔四瀆 祠事,其禮物則每歲齎銀香盒一,重二十五兩」,織金 幡二,鈔二百五十貫。至則守臣奉詔使行禮。皇帝登 寶位。四瀆、四海,各中統鈔二百五十貫。加封江瀆為 「廣源順濟王」,河瀆「靈源弘濟王,淮瀆長源溥濟王」,濟 瀆清源善濟王,東海廣德靈會王,南海廣利靈孚王, 西海廣潤靈通王,北海廣澤靈祐王。

順帝至正十一年封河瀆為王又建西海神廟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一年夏四月乙酉。詔加封河瀆 神為靈源神祐弘濟王,仍重建河瀆及西海神廟。」

太祖洪武三年正四瀆四海封號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三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及 各城隍等稱號,惟孔子之封不改。遂詔為制:四海稱 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瀆稱東 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 濟之神。」

洪武七年、定「四海四瀆祭所」

按《明會典》:「洪武七年,詔:東海,山東萊州府祭;西海,山 西蒲州祭;南海,廣東廣州府祭;北海,河南懷慶府祭 江瀆,四川成都府祭;河瀆,山西蒲州祭淮瀆,河南南 陽府祭;濟瀆,河南懷慶府祭。是年,令春秋仲月上旬 擇日祭。」

洪武二十六年定「四瀆、四海」祀典。

按《明會典》,四海、四瀆已有取勘定擬致祭去處,所在 官司以春秋仲月上旬擇日致祭,各用帛一。四瀆用 黑色,其牲物祭器儀注並與社稷同。四海、四瀆祝 帛俱沈水中,毛血仍瘞之。四海祝文如東海,則稱 東海之神,西海則稱西海之神,南海、北海皆倣此。其 祝文云:維神靈鍾坎德,萬水所宗,功利深廣,溥濟斯 民,時「維仲。」春秋謹具牲醴庶品,用申常祭。尚饗。四瀆 祝文如淮瀆,則稱東瀆大淮之神,西瀆大河,南瀆大 江,北瀆大濟皆倣此。祝文云:「維神鍾德靈長,發源成 溪,潤澤所加,溥利民物,時維仲」春秋謹具牲醴庶品,用 申常祭。尚饗。

穆宗隆慶三年八月以水患遣使祭四瀆東海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八月,以洪水為患,命總督 河道都御史翁大立祭大河大濟之神。巡撫鳳陽等 處侍郎趙孔昭祭大江大淮之神。巡撫都御史谷中 虛祭東海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