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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錢。

延祐四年六月十六日,上都留守司言:「正月一日,城 南御河西北岸為水衝嚙,漸至頹圮,若不修治,恐來 春水泛漲,漂沒民居。」又開平縣言:「四月二十六日霖 雨,至二十八日夜,東關灤河水漲,衝損北岸,宜擬修 築。」本司議:「即日仲夏霖雨,其水復溢,必大為害。」乃委 官督夫匠興役。開平發民夫,幼小不任役,請調軍供 作,庶可速成。五月二十一日,留守司言:「灤河水漲決 隄,計修築用軍六百,宜令樞密院差調官給其食。」制 曰:「今維其時,移文樞密院發軍速為之,虎賁司發軍 三百治焉。」

泰定二年三月十三日,永平路屯田總管府言:「國家 經費,咸出於民,民之所生,無過農作。本屯闢田收糧, 以供億內府之用,不為不重。訪馬城東北五里許張 家莊、龍灣頭,在昔有司差夫築堤以防灤水,西南連 清水河至公安橋,皆本屯地分。去歲霖雨水溢,衝盪 皆盡,浸死屯民,田苗,終歲無收。方今農隙,若不預修, 必致為害。」工部移文都水監,差濠寨泊本屯官及灤 州官親詣相視,督令有司差夫補築。

泰定三年五月十日,上都留守司及本路總管府言: 「巡視大西關南馬市口灤河迤北隄侵嚙漸崩,不預 治,恐夏霖雨水泛,貽害居民。」於是送都城所丈量,計 用物修治。工部移文上都,分部施行。七月二日,右丞 相塔失帖木兒等奏:「斡耳朵思住冬營盤為灤河、走 淩河水衝壞,將築護水隄,宜令樞密院發軍千二百 人以供役。」從之。樞密院請遣軍千二百人。

《順帝本紀》「元統二年二月,灤河、漆河溢。」

《永平府志》:「至正三年秋八月,灤河溢。」

《元史五行志》:「四年七月,灤河水溢出,平地丈餘,永平 路禾稼廬舍漂沒甚眾。」

《永平府志》:「明太祖洪武十年夏六月丙寅,灤、漆二水 溢,壞城垣。」

吳傑,江南揚州府江都縣人,弘治七年任。首崇祀典, 繕治壇壝。灤、漆二河船夫歲用千餘人,百姓苦之,公 悉力裁減如制。

世宗嘉靖十四年夏,霖雨,灤河溢。

嘉靖二十年秋七月甲辰,「灤河溢。」

嘉靖二十三年,灤河溢。

張璜海豐人,由辛卯舉人嘉靖二十八年任。修養濟 院,治橋梁,疏灤河,濬濠渠,環城植柳,士民追思,崇祀 「名宦。」

嘉靖三十八年夏六月,霖雨,灤河、漆河溢城內行舟。 神宗萬曆四年春正月辛酉,太平寨灤河斷流數里, 二時而續。

萬曆十二年春正月,雷雨,灤河溢。

萬曆十五年秋七月庚子,霖雨,灤河溢,城不浸者三 版。

萬曆三十二年六月癸卯,灤河溢。丁未,復溢。

《畿輔通志》:「沈之唫,浙江烏程縣人。任永平推官,扶持 義類,綽有擔當。丁亥灤水災,縛筏拯溺,散粟賑濟,生 全甚眾。督修水圮城垣,增修下水關、瓮城刱南關、明 灤門,才猷四應,當事偉之,擢南京給事中。」

《永平府志》:「萬曆三十三年夏六月,大雨,灤河溢。 熹宗天啟二年秋,灤河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