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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文帝十五年,修河瀆,祀加「玉。」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五年夏四月,修名山大川嘗祀 而絕者,有司歲時致禮。」按《郊祀志》,「始名山大川在 諸侯,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領。及齊淮南國廢, 令太祝盡以歲時致禮如故。明年,以歲比登河湫漢 水,玉加各二。及諸祀,皆廣壇場,珪幣俎豆以差加之。」

武帝建元元年詔修河瀆祠

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夏五月詔曰:『河海潤千 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元封二年至瓠子親視塞河

按《史記漢武帝本紀》:「天子禱萬里沙,過祠泰山,還至 瓠子,自臨塞決河,留二日,沈祠而去。使二卿將卒塞 決河,河徙二渠,復禹之故蹟焉。」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二年夏四月,至瓠子,臨決河, 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隄,作《瓠子歌》。」

宣帝神爵元年定以一歲五祠河瀆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按《郊祀志》,神爵元年,制詔 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闕焉無祀。其令祀官 以禮為歲事,以四時祠江海雒水,祈為天下豐年焉。」 自是五嶽四瀆皆有常禮。河于臨晉,使者持節特祠, 歲五祠。

後漢

明帝永平十三年巡行河渠詔祭河神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三年「夏四月辛巳,巡行 河渠。乙酉,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加頃年以來, 雨水不時,汴流東侵,日月益甚,水門故處,皆在河中, 漭瀁廣溢,莫測圻岸,蕩蕩極望,不知綱紀。今兗豫之 人,多被水患,乃云縣官不先人急,好興他役』。又或以 為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隄彊則右隄傷,左右 俱彊,則下方傷。宜任水勢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 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議者不同,南北異論, 朕不知所從,久而不決。今既築隄理渠,絕水立門,河 汴分流,復其舊跡。陶丘之北,漸就壤墳,故薦嘉玉潔 牲,以禮河神。東過洛汭,歎禹之績,今五土之宜,反其 正色。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庶繼 世宗《瓠子》之作。」因遂渡河,登太行,進幸上黨。壬寅,車 駕還宮。

北魏

太祖乾化元年北巡告祭于孟津之望祠

按《魏書太祖本紀》:「乾化元年,迴次孟州,命散騎常侍 孫騭、右諫議大夫張衍、光祿卿李翼各齎香合祝版, 告祭于孟津之望祠。」

太宗泰常三年詔立河瀆廟于桑乾水陰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泰常三年,立五嶽 四瀆廟于桑乾水之陰,春秋遣有司祭,有牲及幣。四 瀆唯以牲牢,準古望秩云。」

世祖太平真君十一年南征祭河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十一年十一月,「世 祖南征,逕恆山,祀以太牢。浮河濟,祀以太牢。」

元宗開元十四年定祭河于同州及祭河祝文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五嶽四瀆歲一 祭,各以五郊迎氣日祭之,祭西海及河于同州 按《開元禮》,諸嶽鎮海瀆每年一祭,各以五郊迎氣日 祭之,祭西瀆大河云。「唯神上通雲漢,光啟圖書。分導 九枝,旁潤千里。素秋戒序,用率典常。」

天寶三載四月詔令光祿少卿彭果祭河瀆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天寶六載,封河瀆為公。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六載 正月詔「五嶽既已封王,四瀆當昇公位。」封河瀆為靈 源公。

按《冊府元龜》六載:「正月戊子,親祀南郊,遂祀皇地祇。 詔河瀆封靈源公,仍令所司擇日差使告祭。」

天寶八載九月。詔「尚書右丞李通遷祭河瀆。」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天寶十載,遣使祭河瀆。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十載,「正月甲 子,有事于南郊,大赦天下。二月己亥,遣京兆少尹韋 嘗祭河瀆靈源。」公取「三月十七日庚子致祭。」

太祖乾德六年定祭河瀆于河中府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按《圖書編》,宋初尚緣舊制。 乾德六年有司言「祠官所奉止四嶽,今按祭典,請祭 西海河瀆並于河中府。」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河決滑州遣使致祭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平興國八年,河 決滑州,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詣白馬津,以一太牢 沈祠加璧。自是凡河決溢修塞皆致祭。」

淳化二年定河瀆祭日及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