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1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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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循阡陌,順水之性而利導之。北自廣陽坡,尋舊 跡,開支河四十餘里,導閆家坡、范亭坡之水,匯支河 以歸于黃河故道。南自清淨坡、郜家坡,開新渠五十 餘里,導韓、劉、吳四橋「之水以歸于虹,視水勢之緩急, 以定河渠之廣狹,不妨民事,不費民財,役民如子,而 民之趨役若歸矣。」經始于辛未二月,工成於壬申十 月。諸渠繹絡,水患既祛,猶慮百川灌河,而岸將善崩 也,為之築堤三十餘里,其保障之功顧不偉與?邑人 致仕官鄧糾、弟子員婁紹等,持舉人閆子《廷梓》具狀 求予文。予惟守令之職,務在安民,擇可勞而勞之,則 所以利民者深且久。粵漢召信臣治南陽,行視水田 開溝,民享其利。後杜詩繼之,因而廣拓田土,郡遂殷 足。故當時有「召父、杜母」之稱。今賈侯為民興利,功略 相彷,不有所紀,則後來者不知作者之故,即有召、杜 之志,抑何述焉?余特為之書,以識不忘云。侯名明遠, 字惟精,號文材,山西汾州人。以鄉進士授今職。諸所 設施皆善政,茲不得概書焉。

《重開潁河碑記》
屠隆

余迂疏嗜古,不嫺當世之務。起家潁上令,甫履任,輒 矢志天日,竭力以撫黔首。維時邑東門濱大河,河歲 齧堤且圮,所不侵城者數武。議修堤,度支數千金,即 木石諸料,悉邑中所乏,工力詘甚。監司日下令督促, 比以緡錢請,則寢不報。余大集縉紳父老,諮議計畫, 言人人殊,多齟齬不合。余殫厥心力,凡勸募裒集,咸 「師心為之,下應若桴鼓,兩越月而堤成,百姓謳歌之。 居潁一年,移官由拳去不佞去潁,不翅若慈母氏之 與愛子訣也。今去潁且二十年,心猶眷眷念潁父老 子弟,潁父老子弟猶眷眷念余如一日,則恆願繼余 而來。令茲邑者,仁且賢而拊摩吾潁赤子。乃今得何 侯,仁且賢而拊摩吾潁赤子,一如余」始願。余聞之時, 時為茲邑父老子弟,北嚮以手加額。何侯,南粵名士, 舉《粵賢書》第一,登進士高等,出知潁侯矢志拊循,與 余埒,而神采精練,其才什伯倍蓰。於是諸展厝擘畫, 悉耀於光明,掩罩前人矣。侯即掩罩前人,而不盡沒 其勞勩潁父老子弟即深德侯仁政,而不遂忘情故 侯,斯其為淳風厚道哉!先是余與邑士庶議,河雖隄, 然邇城垣太偪,歲久寧保不圮。圮即為城虞,將更開 河,稍遠即連其土,實隄以外,於堪輿家既利,而又無 為城虞。會余以調去不果。今侯遂踵而決行之,諸募 化裒集調度方略益妙,而其下應之益神。將河水洋 洋乎深以廣,而城垣亦屹屹乎崇以固。是潁百世之 規,而「侯不朽之烈也。」於是部下士遲子可、遠可化、饒 子鎮輩,貽書以碑記屬余。余何足以知侯,而讚揚其 休美?以余故令也,以之取道,其猶老馬之智乎哉?余 聞何侯治潁,清若壺冰,明若止水,敏於理棼,仁於挾 纊,令德善政,史不勝書,口不勝頌,《治河》其一節耳。余 早廢束身,蒲團淨業,時有慨於當世之務,竊仰屋太 息者多矣。猶幸海內郡國有賢有司,惠此黔首,乃今 《潁有侯》哉,其為伸眉撫掌而愉快何如耶!

《條陳河工疏》
范良彥

《題為微臣計日陛辭直陳切膚要害伏乞嚴敕河臣 祛積累以蘇民困》事:臣竊睹皇上數月以來種種新 政,有利必興、有害必去。且因月食儆惕,諭令廷臣條 陳時事,尚恐有未盡興之利、未盡去之害。仰見我皇 上加意民生國計至詳且切。顧事有似緩而實急似 小而實大者。無如臣鄉黃河徹骨之害積有歲年。當 「此希遘之時,若不控陳於聖明之前,萬姓瘡痍,何有 極已?亦豈臣之所以報皇上者哉?臣中州人家於黃 河曲裏,目擊最真,受害亦最苦,請得而痛言之。」河流 自潼關入汴,延袤千里,悉經臣鄉。而開封以西,率多 山地,水行地中,未甚為患。至銅瓦廟而東,盡皆平野, 沮洳下濕,潰決不時。故羅家口、蘇家林、王家壩諸處, 歲築塞無虛日,而其所需一應埽料若「柳梢樁草檾 麻等項,舊例招商運買,不知當日作何估計,定立官 價太少」,以故商人不肯應承,因而遺累里甲包賠,與 河患相為終始。郡縣有司念切民隱,非不極意調停, 然既不能破已成之例,又不能作無米之炊,仍舛 「弊,不得已而仍派之閭閻處處皆然,亦勢之不得不 爾也。他不具論。以臣虞城一邑言之,如柳梢每束重 六十斤,平價可值銀六七分,而官價限以三分,是正 數未足其半;穀草每束重二十斤,平價可值銀三分, 而官價限以二分,是十已短少其三。其餘樁木檾麻, 大率類是。一邑如此,他處可知。兼之行水之地,樹木 凋殘,不得不市之數百里外。而腳力有費,雇船有費, 搬運有費,交卸上納又有費。此等極煩苦之差商人, 東西南北之人,能強之應役乎?」合計歲發官銀一萬 兩,百姓可包賠五千餘金,而倍蓰而十伯,愈多愈苦, 而薊餉等額外之輸不與焉。中州腹心之地,困苦至 此。前臣入都時,生民嗷嗷遮道,冀臣轉控上司而未 得當。臣思此等景象,不講求長久之法,兩河赤子何 有見天之日?因思河南各府原有額定河道歲修錢